这律师信一写就是个把星期,期间我催了好几次问结果,得到的答复都是对方还没回复,然后OTP也没见踪影!问了几次都跟我说那个空白的买卖合同范本是他们唯一收到的文件。期间开发商中介也来问过我,我说一直都没收到OTP啊!她又去帮我跟开发商律师确认了还是早发出去了,而我们这边一直误认所谓文件发出去了就是空白的买卖合同。然后,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四的下午4:30我接到了Asia law负责我们这个交易的律师的电话,他很严肃的“通知”我,是通知,不是协商:我们找到了开发商寄来的OTP和买卖合同原本,下周二就是last day of validity period,请你在今天6点之前带你的买家来律师行签字exercise S&P,因为明天是公共假期我们不上班,我们最迟下周一就要送回开发商律师那边,不然就算合同作废,你买家的定金就没有了!
WTF!!我整个人是懵逼的,TM过去两个多星期我都跟我说没收到文件,还在跟开发商协商条款,还在催回复,怎么突然就给我最后通牒了? !然后我连OTP都没拿到,贷款都没申请,你就让我去签S&P了?!我说了我的顾虑和疑问,并且告诉他我的买家还在上班,没法这样突然通知就能立马过去签字,她的合伙人(公司名义购买商业地产需要一个本地合伙人)还在外国出差,也不可能今晚赶过来!律师沉默了三秒钟,对我说:那不是我的问题,最多我加班多留半个小时等你们到6:30,我都自愿留下来加班等你们了(我记得原话是:I volunteer stay back and work OT to wait for you),到时候你们不来签字,合同作废是你们的事情。另外跟你们说一下我下周一周都休假,所以今天是最后的机会。我觉得自己怒气值瞬间飙升爆表,刚提高了音量说:怎么就不是你的问题?你们早就收到合同一直跟我说没收到,我这边贷款都没做,怎么可能让买家去签字?如果贷款下不来,签了买卖合同买不起我买家不是要损失更多?你让我怎么跟客户交代? 他毫不犹豫的吼回来:你没必要跟我大声,贷款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我好心打电话提醒你们合同要过期了,还好心留下来加班等你们过来,你应该感谢我提醒你了,不然你们合同就真的过期了! 气得我直接摔了电话。。。不然我下一句就是Fxxk you骂出口了。后来去律师行看见了这个律师本人的形象,庆幸我没骂,不然我简直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