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的前一天拒掉offer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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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llYang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50) 发表:2014-08-23 06:55:44  楼主  关注此帖
入职的前一天拒掉offer的影响
即将去新公司上班的前一个工作日发信说我不去上班了。不是因为待遇,说实话待遇相比我上一个工作还挺好的,主要是考虑到自己以后的职业发展,觉得去了也不会呆长久。

之所以在最后才提出,是因为在我辞去原来的工作之后到即将入职该公司期间(大概一个星期),另外一家和之前有过合作的公司老板听说我离职,邀我加入,相当于给了个口头offer。我当时没有直接答应,也是因为在马上要入职的关头不想太鲁莽。我在这期间经过几天考虑以及咨询相关的朋友,觉得后一个公司长远来看可能更好。最后决定的时候离入职也就剩下一两天时间了。

通过邮件提出之后受到了猎头和该公司的强烈不满和批评,各种unprofessional, unethical, inconsiderate以及selfish之类的指责。

我当然也是觉得这样做不好,心里也是觉得很对不起,也是各种自责和内疚。我想问一下各位有没有类似的经历,以及面对这种情况,从理性和职业的角度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看待和处理?

欢迎各种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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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4-08-23 2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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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舟子月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5) 发表:2014-08-23 08:01:09  2楼
不拍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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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哥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 发表:2014-08-23 08:16:21  3楼
太恶劣 他们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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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ana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5) 发表:2014-08-23 08:38:53  4楼
回复楼主
我一个朋友最近跟楼主的情况一样,签了新offer之后原公司一路挽留升职加薪给出和新offer一样的待遇,朋友刚开始不为所动,一直到在离职前的一个礼拜,原公司又提出可以转去美国总公司,朋友动摇最后答应转去美国总公司。所以也是在入职新公司前一天拒掉原offer. 不管怎样,这样做都是伤人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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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寒 (等级:15 - 最接近神,发帖:10225) 发表:2014-08-23 08:57:18  5楼
发信说不去上班
可能不够professional
最好和对方商量,沟通。
没什么不能谈的,就把原因说给他们听,要什么赔偿按照程序来。
好聚好散,新加坡太小,可能会遇到他们,影响以后的工作就划不来了。


PS:我个人也有类似经历,签了一个offer后,又去面试接到一个公司的offer(条件好一些)
我就和第一家公司的老板说了情况,他们一开始也很生气,让我一切按照合同程序来,要么赔钱,要么serve one month notice。还好,第二家公司,不急,愿意等。然后,我就去第一家公司去了,第一天,就递了辞职信。(当时,还是手写的一封,之前辞职信改了改。后来说,不接受手写版,我用他们公司的打印机打了一封。)然后,准备做满一个月,走人。

做了两天,大老板就找我谈话了,了解情况以后,就release我了,毕竟他们也急着招人,我一个月根本做不到什么。以后见面,也不会尴尬,彼此都理解,都是给人打工而已。

一开始,我的老板只是心理上感觉受了气,不愿这么轻松的放我,不过,冷静下来想一想,他们留我也没意义,我照样要拿钱的。

So be professional, 学会和他们有效沟通就好。

祝你换工作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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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会唱小星星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715) 发表:2014-08-23 09:11:26  6楼
发信说不去上班可能不够professional 最好和对方商量,沟通。 没什么不能谈的,就把原因说给他们听,要什么赔偿按照程序来。 好聚好散,新加坡太小,可能会遇到他们,影响以后的工作就划不来了。 PS:我个人也有类似经历,签了一个offer后,又去面试接到一个公司的offer(条件好一些) 我就和第一家公司的老板说了情况,他们一开始也很生气,让我一切按照合同程序来,要么赔钱,要么serve one month notice。还好,第二家公司,不急,愿意等。然后,我就去第一家公司去了,第一天,就递了辞职信。(当时,还是手写的一封,之前辞职信改了改。后来说,不接受手写版,我用他们公司的打印机打了一封。)然后,准备做满一个月,走人。 做了两天,大老板就找我谈话了,了解情况以后,就release我了,毕竟他们也急着招人,我一个月根本做不到什么。以后见面,也不会尴尬,彼此都理解,都是给人打工而已。 一开始,我的老板只是心理上感觉受了气,不愿这么轻松的放我,不过,冷静下来想一想,他们留我也没意义,我照样要拿钱的。 So be professional, 学会和他们有效沟通就好。 祝你换工作一切顺利。
同意寒版 沟通解决对方比较能感受到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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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ring (等级:6 - 驾轻就熟,发帖:6732) 发表:2014-08-23 09:11:47  7楼
好好谈谈就好了。。。
如小寒所说,这种事情都是可以谈的。按合同来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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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用户昵称28382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71) 发表:2014-08-23 09:50:15  8楼
我在想headhunter会不会把你放进黑名单吖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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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ckychen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10668) 发表:2014-08-23 10:13:19  9楼
我们公司前不久遇到楼主这样的人,要求ta赔一个月薪水
加打入公司黑名单。那个人后来就寄支票来了。中介那边不知怎么了断(我们公司找人一般通过员工推荐或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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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oyp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603) 发表:2014-08-23 13:20:00  10楼
我们组前几个月也遇到这样的人
提前2个月给的offer 老板开会神马的都高高兴兴的跟大家宣布了 周一上班 前周五就打电话给offer拒了 导致我们整个部门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人 我们组连名字都知道了各种人肉 据说hr可能会封杀这个人 列入黑名单 哎 圈子就这么大 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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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寒 (等级:15 - 最接近神,发帖:10225) 发表:2014-08-23 13:48:13  11楼
我们组前几个月也遇到这样的人提前2个月给的offer 老板开会神马的都高高兴兴的跟大家宣布了 周一上班 前周五就打电话给offer拒了 导致我们整个部门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人 我们组连名字都知道了各种人肉 据说hr可能会封杀这个人 列入黑名单 哎 圈子就这么大 何苦呢
工作上
Be Selfish.
现在公司裁员这么频繁,也就1month notice。
何况,还没进公司的陌生人呢?

呵呵

一切照合同来吧,这个时候,合同的作用就是保护公司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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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ckychen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10668) 发表:2014-08-23 14:12:31  12楼
工作上Be Selfish. 现在公司裁员这么频繁,也就1month notice。 何况,还没进公司的陌生人呢? 呵呵 一切照合同来吧,这个时候,合同的作用就是保护公司利益了。
我也觉得就按合同来吧。
该赔钱就得赔钱。
而且last minute 通知对方,怎么说也要解释道歉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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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莹莹 (等级:6 - 驾轻就熟,发帖:2149) 发表:2014-08-23 14:16:53  13楼
我们组前几个月也遇到这样的人提前2个月给的offer 老板开会神马的都高高兴兴的跟大家宣布了 周一上班 前周五就打电话给offer拒了 导致我们整个部门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人 我们组连名字都知道了各种人肉 据说hr可能会封杀这个人 列入黑名单 哎 圈子就这么大 何苦呢
我们也遇到过相同的情况,不过那人更过分
不来也不提前通知,直到上班那一天人没出现,hr打电话给他也不接!后来好不容易联系上了才说他有另一个offer了不来了。汗!但公司也不能对他怎样,只能列入黑名单罢了。自此之后公司修改了合同,凡是签了合同后不来上班的赔公司一个月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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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洋暴雪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818) 发表:2014-08-23 22:05:24  14楼
上班前一天拒绝offer是违约的
其实法律上不存在拒绝offer的情况。因为你一定已经是答应人家可以上班,才会安排上班时间的。
当你以任何形式(电话,email,短信,watsapp,等等)回复公司说,我愿意来上班,你就已经接受了offer。也就不存在再拒绝offer的可能性了。

违约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公司因为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失大概包括两个方面:1. 帮你做前期准备工作支出的花费,包括公司内部员工的工钱。2. 因为决定请你而拒绝别的应聘者所产生的费用,这个主要是因为你不来工作,公司需要重新找人所发生的a, 这几天每人干活所造成的损失,b. 重新招聘的人力资源费用损失,3. 重新招来的人如果因为事情紧急而导致工资比给你的高,那么高出的部分。

公司告不告你是公司的决定。但是如果要告,这些损失都是有可能需要你承担的。

另外,大家都说了,新加坡就这么大,各个行业的圈子都很小的。自己名声坏了以后的损失是无法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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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llYang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50) 发表:2014-08-24 22:41:03  15楼
发信说不去上班可能不够professional 最好和对方商量,沟通。 没什么不能谈的,就把原因说给他们听,要什么赔偿按照程序来。 好聚好散,新加坡太小,可能会遇到他们,影响以后的工作就划不来了。 PS:我个人也有类似经历,签了一个offer后,又去面试接到一个公司的offer(条件好一些) 我就和第一家公司的老板说了情况,他们一开始也很生气,让我一切按照合同程序来,要么赔钱,要么serve one month notice。还好,第二家公司,不急,愿意等。然后,我就去第一家公司去了,第一天,就递了辞职信。(当时,还是手写的一封,之前辞职信改了改。后来说,不接受手写版,我用他们公司的打印机打了一封。)然后,准备做满一个月,走人。 做了两天,大老板就找我谈话了,了解情况以后,就release我了,毕竟他们也急着招人,我一个月根本做不到什么。以后见面,也不会尴尬,彼此都理解,都是给人打工而已。 一开始,我的老板只是心理上感觉受了气,不愿这么轻松的放我,不过,冷静下来想一想,他们留我也没意义,我照样要拿钱的。 So be professional, 学会和他们有效沟通就好。 祝你换工作一切顺利。
感谢大家的建议
不好意思昨天刚从国内回来,人也感冒了没及时回复大家。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帮忙分析建议,让我能从不同视角来看清楚这个问题。特别感谢小寒的建议,非常理性和专业,让我思路清晰了不少。

关于损失和赔偿,我们的合同中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另外我签合同时是EP,后来他们为我申请的EP被拒,之后他们appeal,但是期间我拿到PR,按理说EP应该无效了,应该重新签合同。说是上班那天签新的合同,但是也没等到那一天了。

确实,在这个问题上,合理和有效的沟通可能是最重要的。我在这一点还做的不够好,中介和公司都对此非常不满。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讲,我的这种行为确实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对此我也是深感不安,内心也很压抑,甚至一度还想要不要勉强自己去一段时间,让他们有时间找到替代者再走。但于我而言,我如果选择去并且告诉对方我短期内将离开,估计这期间双方工作上都不会很协调,短期内也做不成什么东西,而且我还会失去我觉得更好的那个offer。

但是正如小寒讲的,其实我应该同时和两个公司都好好沟通一下,而我并没有和第二家公司沟通。也许第二家公司愿意等一段时间,而且第一家公司也愿意我只工作一小段时间,这样我也可以先去第一家serve一段时间等到他们找到合适的人。但目前第一家公司已经翻脸了,我再去也就没可能也没意义了。

不管怎么样,很感谢各位的建议,从你们的回复让我收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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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llYang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50) 发表:2014-08-24 23:08:41  16楼
上班前一天拒绝offer是违约的其实法律上不存在拒绝offer的情况。因为你一定已经是答应人家可以上班,才会安排上班时间的。 当你以任何形式(电话,email,短信,watsapp,等等)回复公司说,我愿意来上班,你就已经接受了offer。也就不存在再拒绝offer的可能性了。 违约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公司因为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失大概包括两个方面:1. 帮你做前期准备工作支出的花费,包括公司内部员工的工钱。2. 因为决定请你而拒绝别的应聘者所产生的费用,这个主要是因为你不来工作,公司需要重新找人所发生的a, 这几天每人干活所造成的损失,b. 重新招聘的人力资源费用损失,3. 重新招来的人如果因为事情紧急而导致工资比给你的高,那么高出的部分。 公司告不告你是公司的决定。但是如果要告,这些损失都是有可能需要你承担的。 另外,大家都说了,新加坡就这么大,各个行业的圈子都很小的。自己名声坏了以后的损失是无法计量的。
关于违约
感谢你的回复。

合同中并没有对正式上班之前的各种可能性有任何规定。你说的这些损失确实都是存在的,有些情况的潜在损失可能更大。比如公司在指责我的信中说我的这个决定影响到了整个group的人的career,因为有些人是relocate到新加坡的。但是损失应该从两方面看,而不是只强调公司方的损失,个人也会在招聘过程中付出成本。比如,我总不可能因为公司没重新招到合适的人最终倒闭(比如小型创业公司,只是比方,实际情况是我肯定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而承担公司倒闭的损失。

不过不管怎样,虽然法律上我可能不用承担相应损失,但是于情感上,从个人角度讲我还是觉得有欠亏(虽然没有公司会因为辞掉几千上万员工而觉得情感上有什么亏欠)。也许行业圈子就是我承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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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llYang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50) 发表:2014-08-24 23:18:05  17楼
我们组前几个月也遇到这样的人提前2个月给的offer 老板开会神马的都高高兴兴的跟大家宣布了 周一上班 前周五就打电话给offer拒了 导致我们整个部门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人 我们组连名字都知道了各种人肉 据说hr可能会封杀这个人 列入黑名单 哎 圈子就这么大 何苦呢
关于拒offer
我的情况和你说的可能相似,影响确实很不好,我心理上也是各种愧疚和压抑。

但理性的看,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的权利(公司有拒绝候选人的权利,个人也应该有拒绝公司的权利),当然也应该承担所做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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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llYang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50) 发表:2014-08-24 23:20:03  18楼
好好谈谈就好了。。。如小寒所说,这种事情都是可以谈的。按合同来也行。
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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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明天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73) 发表:2014-08-24 23:58:28  19楼
关于拒offer我的情况和你说的可能相似,影响确实很不好,我心理上也是各种愧疚和压抑。 但理性的看,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的权利(公司有拒绝候选人的权利,个人也应该有拒绝公司的权利),当然也应该承担所做选择的结果。
从对等的角度说
如果有一家公司在你上班前一天通知你offer取消了,可以想像一下所有知道的人什么反应。只不过这种事情不像商业合同那样严格受法律保护,所以大多也就是骂骂娘上黑名单什么的,很少会真的闹大。但是错和对这里是没有争议的。就好像你给别人一个承诺,反悔了人家也不见得会把你怎么着,但没必要找理由为自己辨护。一辈子这么长,谁都可能做一些伤人品的事,承认它,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承担随之而来的后果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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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寒 (等级:15 - 最接近神,发帖:10225) 发表:2014-08-25 00:34:41  20楼
上班前一天拒绝offer是违约的其实法律上不存在拒绝offer的情况。因为你一定已经是答应人家可以上班,才会安排上班时间的。 当你以任何形式(电话,email,短信,watsapp,等等)回复公司说,我愿意来上班,你就已经接受了offer。也就不存在再拒绝offer的可能性了。 违约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公司因为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失大概包括两个方面:1. 帮你做前期准备工作支出的花费,包括公司内部员工的工钱。2. 因为决定请你而拒绝别的应聘者所产生的费用,这个主要是因为你不来工作,公司需要重新找人所发生的a, 这几天每人干活所造成的损失,b. 重新招聘的人力资源费用损失,3. 重新招来的人如果因为事情紧急而导致工资比给你的高,那么高出的部分。 公司告不告你是公司的决定。但是如果要告,这些损失都是有可能需要你承担的。 另外,大家都说了,新加坡就这么大,各个行业的圈子都很小的。自己名声坏了以后的损失是无法计量的。
个人名声的损失是无可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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