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的前一天拒掉offer的影响即将去新公司上班的前一个工作日发信说我不去上班了。不是因为待遇,说实话待遇相比我上一个工作还挺好的,主要是考虑到自己以后的职业发展,觉得去了也不会呆长久。
之所以在最后才提出,是因为在我辞去原来的工作之后到即将入职该公司期间(大概一个星期),另外一家和之前有过合作的公司老板听说我离职,邀我加入,相当于给了个口头offer。我当时没有直接答应,也是因为在马上要入职的关头不想太鲁莽。我在这期间经过几天考虑以及咨询相关的朋友,觉得后一个公司长远来看可能更好。最后决定的时候离入职也就剩下一两天时间了。
通过邮件提出之后受到了猎头和该公司的强烈不满和批评,各种unprofessional, unethical, inconsiderate以及selfish之类的指责。
我当然也是觉得这样做不好,心里也是觉得很对不起,也是各种自责和内疚。我想问一下各位有没有类似的经历,以及面对这种情况,从理性和职业的角度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看待和处理?
欢迎各种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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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4-08-23 22:00:02。
上班前一天拒绝offer是违约的
其实法律上不存在拒绝offer的情况。因为你一定已经是答应人家可以上班,才会安排上班时间的。
当你以任何形式(电话,email,短信,watsapp,等等)回复公司说,我愿意来上班,你就已经接受了offer。也就不存在再拒绝offer的可能性了。
违约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公司因为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失大概包括两个方面:1. 帮你做前期准备工作支出的花费,包括公司内部员工的工钱。2. 因为决定请你而拒绝别的应聘者所产生的费用,这个主要是因为你不来工作,公司需要重新找人所发生的a, 这几天每人干活所造成的损失,b. 重新招聘的人力资源费用损失,3. 重新招来的人如果因为事情紧急而导致工资比给你的高,那么高出的部分。
公司告不告你是公司的决定。但是如果要告,这些损失都是有可能需要你承担的。
另外,大家都说了,新加坡就这么大,各个行业的圈子都很小的。自己名声坏了以后的损失是无法计量的。
当你以任何形式(电话,email,短信,watsapp,等等)回复公司说,我愿意来上班,你就已经接受了offer。也就不存在再拒绝offer的可能性了。
违约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公司因为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失大概包括两个方面:1. 帮你做前期准备工作支出的花费,包括公司内部员工的工钱。2. 因为决定请你而拒绝别的应聘者所产生的费用,这个主要是因为你不来工作,公司需要重新找人所发生的a, 这几天每人干活所造成的损失,b. 重新招聘的人力资源费用损失,3. 重新招来的人如果因为事情紧急而导致工资比给你的高,那么高出的部分。
公司告不告你是公司的决定。但是如果要告,这些损失都是有可能需要你承担的。
另外,大家都说了,新加坡就这么大,各个行业的圈子都很小的。自己名声坏了以后的损失是无法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