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贴实在也不知道发在哪里好,求助一下有没有学法律的童鞋!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18 楼,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末页>>
作者:树袋猪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5158) 发表:2008-06-29 01:40:30  楼主  关注此帖
这一贴实在也不知道发在哪里好,求助一下有没有学法律的童鞋!
我一男生朋友,已婚,是新加坡citizen了,老婆是pr。
结婚不久,没有共同财产。但是现在因为性格不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打算辞掉工作继续深造,于是乎,问男方要生活费以及房费。并且提出,等女方读完书后再离婚。。。

所以问一下各位大虾们,有什么人学法律的灭。女方这种要求是不是符合法律涅?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mkx (等级:0 - 我是小白,发帖:21381) 发表:2008-06-29 01:52:54  2楼
法律欧不清楚,人情是不合的
女的过分了点儿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树袋猪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5158) 发表:2008-06-29 01:54:31  3楼
说的仔细一点。。。
女方月薪5000,忽然说要辞掉工作让男方养着。。。。。。
这个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男方基本在这之前一直供着两人每月生活费,存款接近0,女方一分钱也不出,自己赚的自己存着。
厄,总之呢,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总之,请大家不要讨论谁对谁错的问题。。。
感情这种事儿也没啥对错。
问题是呢,女方这种要钱的方式符合法律么?
有什么达人们比较懂呢
或者有什么律师介绍介绍类
谢拉!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树袋猪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5158) 发表:2008-06-29 01:57:11  4楼
法律欧不清楚,人情是不合的女的过分了点儿
是!!!非常啊。。。
5000块的工作不要???骗人的吧。。。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一刀n断 (等级:20 - 华新元老,发帖:9771) 发表:2008-06-29 02:26:00  5楼
都是童包 谁是童鞋
不合法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树袋猪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5158) 发表:2008-06-29 09:41:01  6楼
都是童包 谁是童鞋不合法
是哦。
男方提出分手,不要付对方生活费么?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难得糊涂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59) 发表:2008-06-29 10:09:36  7楼
新加坡的法律在这方面是保护女人的。
好像离婚后是要给生活费的。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香陵居士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22662) 发表:2008-06-29 10:46:43  8楼
可以翻翻以前的帖子
1。新加坡的法律,如无法证明有一方不忠,或无法正常生活,不能立即离婚。合法的方式有被遗弃两年,协议分居三年或者无协议分居四年。
从你描述看来只是性格不合,没有不忠或者无法正常生活的情况,因此基本上这个婚姻还要再持续下去三年以上。

2。如果婚姻双方中的一方没有工作能力,有工作能力的另一方有义务负责其基本生活费用。
从你的描述看来女方完全有工作能力并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因此男方没有义务支付对方生活费用。

参见 Women's Chapter:
http://statutes.agc.gov.sg/non_version/cgi-bin/cgi_retrieve.pl?actno=REVED-353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准确解释可以找律师咨询。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mkx (等级:0 - 我是小白,发帖:21381) 发表:2008-06-29 11:04:56  9楼
新加坡的法律在这方面是保护女人的。好像离婚后是要给生活费的。
如今男人是弱势群体。。。。。。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胡明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296) 发表:2008-06-29 21:07:47  10楼
可不可以定义成骗婚?地球太危险了,看看《婚礼2008》吧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毒鼠强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5530) 发表:2008-06-29 23:59:16  11楼
共同财产怎么定义。。。。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树袋猪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5158) 发表:2008-06-30 09:17:29  12楼
可以翻翻以前的帖子1。新加坡的法律,如无法证明有一方不忠,或无法正常生活,不能立即离婚。合法的方式有被遗弃两年,协议分居三年或者无协议分居四年。 从你描述看来只是性格不合,没有不忠或者无法正常生活的情况,因此基本上这个婚姻还要再持续下去三年以上。 2。如果婚姻双方中的一方没有工作能力,有工作能力的另一方有义务负责其基本生活费用。 从你的描述看来女方完全有工作能力并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因此男方没有义务支付对方生活费用。 参见 Women's Chapter: http://statutes.agc.gov.sg/non_version/cgi-bin/cgi_retrieve.pl?actno=REVED-353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准确解释可以找律师咨询。
达人好多哦。。。
不过这两个人是在中国注册的。。。
真是麻烦的事情。
我给他们的建议是在中国找律师问到底该用哪边的法律,然后再决定到底要怎样。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树袋猪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5158) 发表:2008-06-30 09:18:15  13楼
共同财产怎么定义。。。。
大到两人共同买的房子,小到冰箱电视都算是共同财产把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毒鼠强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5530) 发表:2008-06-30 13:14:13  14楼
大到两人共同买的房子,小到冰箱电视都算是共同财产把
个人名下的存款呢?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毒鼠强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5530) 发表:2008-06-30 13:14:33  15楼
如今男人是弱势群体。。。。。。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清流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8) 发表:2008-07-05 12:06:18  16楼
大到两人共同买的房子,小到冰箱电视都算是共同财产把
好奇买了房子还要卖房子再平分钱吗?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胡明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296) 发表:2008-07-05 23:18:25  17楼
好奇买了房子还要卖房子再平分钱吗?
不用吧房子归一方,算钱分期付给另一方吧?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太阳黑子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744) 发表:2008-07-06 09:00:18  18楼
要看买房的时候两人是怎么签单的
是共同拥有可以相互继承还是按比例share的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18 篇文章,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末页>>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