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定义成骗婚?地球太危险了,看看《婚礼2008》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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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明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296) 发表:2008-06-29 21:07:47  楼主  关注此帖
这一贴实在也不知道发在哪里好,求助一下有没有学法律的童鞋!我一男生朋友,已婚,是新加坡citizen了,老婆是pr。 结婚不久,没有共同财产。但是现在因为性格不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打算辞掉工作继续深造,于是乎,问男方要生活费以及房费。并且提出,等女方读完书后再离婚。。。 所以问一下各位大虾们,有什么人学法律的灭。女方这种要求是不是符合法律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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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明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296) 发表:2008-07-05 23:18:25  2楼
好奇买了房子还要卖房子再平分钱吗?
不用吧房子归一方,算钱分期付给另一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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