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积分制”出炉 7月1日正式施行
6月19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面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新上海人”将迎来积分时代,持证人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达到标准积分120分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6月19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
近10年中,上海外来常住人口增长迅速,目前外来常住人口总量居全国城市之首,外来常住人口的密度与比重均居全国之首。上海市政府这样解读《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宗旨:探索特大型城市人口管理之路,为来沪人员提供透明的、可预期的未来和尽可能好的公共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上海。
“新上海人”持证积分享受公共服务
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条件为“两个合法稳定”,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采取“积分制”。持证人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
上海市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年龄指标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记者了解到,居住证还设置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各指标项目中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具体积分标准。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江子浩介绍说,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体现在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方面。其中,关于持证人子女在上海市参加中高考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些来沪人士研读相关政策后得出的结果是:达到标准积分120分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
居住证积分指标及标准分值动态调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介绍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将根据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经济信息化等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在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持证人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申请人若在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况,积分也会相应扣减。持证人3年内申请积分时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而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申请积分资格即被“一票否决”。
贡献越大福利越多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中,贡献成为决定积分多少的关键。有关人士强调,这种贡献,包含了普通人、平凡劳动中的贡献。
我们看到,申请人所学专业为上海市紧缺专业,且在相应岗位就职的,规定可积30分。加分指标中,还包括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其中,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指标最高100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100分;持证人在环卫领域等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此外,持证人在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也可积分。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传统的户籍体系相比,居住证积分中的贡献导向思路是正确的。城市所需要的,不仅仅是高学历的人才、投资者,还需要创新型人才,需要平凡的劳动者。
记者看到任远刚刚发表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完善对流动人口的公共管理要从流动人口的生活和发展出发推动城市管理,相对于给流动人口提供福利,要更重视给流动人口提供平等机会,使其得以创造出自身在城市中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上海市政府在发布《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时表示,希望以此为来沪人员提供透明的、可预期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