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求助贴:关于父母的长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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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lseann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483) 发表:2012-09-21 15:01:16  42楼 
我也觉得小孩应该是有自己再次选择国籍的权利。你的PR要看是从工作准证转到PR的,还是从LSVP或其它家属准证转的PR。 就是说你拿PR前在新加坡拿的什么准证?
我是拿着employment pass的时候申请的PR
那就应该是PR,不是DPR了吧?

不过我妈的LTSV也被拒了,可能是因为我的公婆已经拿了LTSV,而且我们还有一个domestic helper...

但是我公婆跟我妈是轮流来啊,而且我很多朋友家都是双方父母都拿了LTSV,还有helper。

发现好的顺序是先办好父母的LTSV,再请hel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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