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趁早申请公民吧
什么办法都没有用的,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我妈年纪一大把,往返新中好几次,找过议员,申诉过N次,每次都抱着小宝宝去博取同情,人家说不给就不给,一天都不多给,无论你往ICA跑多少次跑得累死你都不给。
现在的结果就是小宝宝放国内,跟我们两地分居,想起来就伤心,55555.......有点后悔没有趁早申请公民,搞得大人小孩都受罪。
现在的结果就是小宝宝放国内,跟我们两地分居,想起来就伤心,55555.......有点后悔没有趁早申请公民,搞得大人小孩都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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