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求助贴:关于父母的长期签证。先简单说明我家的情况:我拿的是DPR(全职),老公是新加坡公民(全职),我的父母退休在家,我是家中独女。
今年12月份是宝宝的预产期,在这之前我想给父母办LSVP长期签证以方便他们在新加坡帮我照顾即将出生的宝宝。所以就在今年6月底他们来新加坡时申请了长期签证,被拒。紧接着我们就去Appeal, 而且还见了ICA的officer. 当时的officer还挺好的,说我们条件都还可以会帮我们去提交。我们就一直等啊等,(父母在8月初回国,打算我生之前再过来)等到昨天(2个月的时间),被告知拒签了。
很失望。看了一些帖子说旅游签证也只能最多给90天,如果这样到我父母在宝宝2个月的时候就必须回国一趟,而且听说如果再申请旅游签证过来,就给不了一个月(延期90天)这么长的时间了。。。我们双方都有工作,我也不太想让女佣来照顾,更不放心宝宝还没断奶就要坐飞机回国内照顾啊,这可怎么办好??
很想痛批一下坡县这种政策,还什么要鼓励生育,鼓励外来移民融入,根本不给我们融入的机会。但,现在这些抱怨又有什么用,只想想个办法尽量去争取,所以上来看看宝妈们有没有什么建议或成功经验可以分享一下的?
我目前的打算是:
1. 找议员;
2. 还是按计划让父母先过来, (more...)
还是趁早申请公民吧
什么办法都没有用的,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我妈年纪一大把,往返新中好几次,找过议员,申诉过N次,每次都抱着小宝宝去博取同情,人家说不给就不给,一天都不多给,无论你往ICA跑多少次跑得累死你都不给。
现在的结果就是小宝宝放国内,跟我们两地分居,想起来就伤心,55555.......有点后悔没有趁早申请公民,搞得大人小孩都受罪。
现在的结果就是小宝宝放国内,跟我们两地分居,想起来就伤心,55555.......有点后悔没有趁早申请公民,搞得大人小孩都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