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50万卖掉房子之后你仍然欠银行20万,只要你不宣布破产银行就会继续跟你讨。基本程序就是讨要三次,然后出律师信,然后等法院冻结你的其他资产(如果有的话),然后拍卖其他资产,然后尽量收回损失,不过银行这个时候要和你的其他债主一起讨债,是个复杂的过程。这就是为什么要有抵押物,银行也不喜欢去讨债
说的对
我确实记错了。按新加坡的法律 如果margin call不还钱的话,房子肯定是要被收走拍卖的,但欠银行的剩余部分还是得还,除非file personal 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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