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你所说针对的主要是第一种情况。
因为SA户头到了EA以后是不可以自己往里充了,每年EA的上限在不断增加, FA和EA之间的差距是每年增加的。
一旦冲到了EA,就可以跟着EA的上限自己走,退休金就可以达到最高那档。如果没有冲到EA数额,就只能靠每年的CPF平分到SA的去追这个数值, SA每年因为37740的顶限只有大概7K左右。
如果两个工作能把37740提高一倍,每年进SA的 就可以达到14K,那追上EA的年头就会少很多。
至于OA的,一方面可以通过房子拿出来,也可以买TBILL/SSB和部分股票作为投资,这部分灵活性还是有一些的。
不过这里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两份工作,有一份CPF很低,volunteer top up的顶限是37740还是37740 x 2.
至于第二份工作,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拿个房产经纪执照,收入即便为零,只要能算上第二份工作, 能volunteer top up cpf, 应该就不是问题。
如果SA已经达到EA, 感觉没有太大必要了。
纯属探讨, 以前SA有个做投资空出来再往里充的漏洞,后来被政府补上了,现在FA和EA之间的GAP,只能靠薪水的CPF补了。
跟CPF咨询结果
跟CPF写了信且打了电话,仔细问过这个关于Voluntary Contribution 和multiple job cpf contriution 的细节。
CPF的接线员很仔细的解释了这个条规细节。
首先multiple job cpf contriution的确是基于每个工作, 如果两份工作,每份工作CPF计算的上限是$37740.
所以两个工作就可以把上限提高到$37740 X 2.
但是, voluntary contribution的总额还是$37740. 也就是两个工作的CPF总额度超过$37740以后, 自己也无法TOP UP CPF.
然后我问如果有房地产中介的执照,是否可以作为 2nd job 来top up cpf. CPF接线员解释这个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有正事工作合同证明是算2nd job as employee. 如果只是作为free lance,按照出售或者出租收取commision 的, 这种是算self-employed.
这个CPF的contribution是按照self-employed的规定来。 我的理解,按照这个规定,是可以往里面多交一些的。
但是CPF接线员强调, 他们会review情况 , 如果有不合规的地方,是会不批准的。
另外接线员解释了,CPF SA去RA的金额上, CPF的目标是让大家能达到FRS的金额, ERS的金额不是他们的目标, 这也是为什么在FRS之前,可以自愿TOPUP, 而在FRS到ERS之间做了限制了, 只能通过薪水的CPF增长SA户头。
另外我还问了, 如果把SA的做投资,SA的金额空出来 以后是否可以TOPUP SA, 对方强调,这个金额会被计算在总额,不会被减少。
所以SA过了FRS以后,如果想找点追上ERS, 只能靠第二份工作的CPF, 而且无法依靠 Voluntary Contribution 去增加。
最后对方说,目前的限制是这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就只有等55岁去TOPUP到ERS.
不过对比TBILL/SSB, SA的4%利息稳定且超过TBILL/SSB, 所以能多往SA里灌一些还是比TBILL/SSB来的稳妥。
至于股票啥的,体会一下新航$9跌倒$4的过山车刺激, 4%的利息对比之下多香呀。
CPF的接线员很仔细的解释了这个条规细节。
首先multiple job cpf contriution的确是基于每个工作, 如果两份工作,每份工作CPF计算的上限是$37740.
所以两个工作就可以把上限提高到$37740 X 2.
但是, voluntary contribution的总额还是$37740. 也就是两个工作的CPF总额度超过$37740以后, 自己也无法TOP UP CPF.
然后我问如果有房地产中介的执照,是否可以作为 2nd job 来top up cpf. CPF接线员解释这个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有正事工作合同证明是算2nd job as employee. 如果只是作为free lance,按照出售或者出租收取commision 的, 这种是算self-employed.
这个CPF的contribution是按照self-employed的规定来。 我的理解,按照这个规定,是可以往里面多交一些的。
但是CPF接线员强调, 他们会review情况 , 如果有不合规的地方,是会不批准的。
另外接线员解释了,CPF SA去RA的金额上, CPF的目标是让大家能达到FRS的金额, ERS的金额不是他们的目标, 这也是为什么在FRS之前,可以自愿TOPUP, 而在FRS到ERS之间做了限制了, 只能通过薪水的CPF增长SA户头。
另外我还问了, 如果把SA的做投资,SA的金额空出来 以后是否可以TOPUP SA, 对方强调,这个金额会被计算在总额,不会被减少。
所以SA过了FRS以后,如果想找点追上ERS, 只能靠第二份工作的CPF, 而且无法依靠 Voluntary Contribution 去增加。
最后对方说,目前的限制是这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就只有等55岁去TOPUP到ERS.
不过对比TBILL/SSB, SA的4%利息稳定且超过TBILL/SSB, 所以能多往SA里灌一些还是比TBILL/SSB来的稳妥。
至于股票啥的,体会一下新航$9跌倒$4的过山车刺激, 4%的利息对比之下多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