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征婚的女性朋友们转个好东西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他乡故知 | 本帖共有 443 楼,当前显示第 205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muxig1980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959) 发表:2017-07-16 14:06:12  205楼 
照她所述,两人好像已经分手5年了,只是楼主放不下而已。貌似也不是婚外恋,是谈恋爱的普通分手。只是男主可能诱导了女主发生了关系后,才分手的。而女主的观念是“上了床就得扯结婚证,不扯证就流氓”所以对男主和她上了床,然后甩了她,耿耿于怀,才指名道姓撕他的。 所以这个事,就算她找了NUS的管理层,如果提供不了什么实际性的证据,只是对人家说:某某教授和我谈恋爱,发生关系后,不要我了。那管理层估计也当八卦听听。毕竟这不属于违法,可能连违反道德都不算(如果教授当时是单身,又和楼主是正常恋爱的话),而且没有充足的证据,没准教授反咬她毁谤呢!
看来老公还是要去非诚勿扰找咯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Not available.Not in Singapore. 带口罩,防病毒,防传染. 我只想找个人结婚安稳的过日子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443 楼,当前显示第 205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