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周为雇主煮饭几次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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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好人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1167) 发表:2024-07-26 11:25:17  楼主  关注此帖
第一个明显为假雇主开脱,第二个就是女权全胜。
如果每周为雇主煮饭几次不算
那么是不是要法律规定女佣每周冼地板几次,冼衣服几次?

有的女佣雇主出国几个月,啥不用做,雇佣双方同意就行。难道你也去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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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好人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1167) 发表:2024-07-26 12:08:40  2楼
看问题要看本质。如果真需要做几次饭,当然可以。这个案例明显就是用做饭做掩护,为了维持身份,然后去店里打工挣钱。如果这个例子可以推广,所有人都可以雇女佣,每天来拖一次地,然后女佣去非法打工,被抓的话是自己违法,和雇主无关。很久以前,新加坡也是非法打工很多,怎么也控制不住,当时主要的问题就是只处理打工的人,不处理雇主。后来改为两边都处理,马上就搞定了。 我猜这么判的本意,是为了那个雇主开脱,认为没有法律责任,否则虚假雇佣,肯定是不合规的。
女佣非法打工已经另案处理被罚款
你倒底说说雇主犯了哪一条法律?有真实雇佣关糸,每周做几次饭,这就是法官判断的证据。

幸好你不是法官,不然根据你的想像乱判就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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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好人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1167) 发表:2024-07-26 15:03:49  3楼
你会每月花至少近一千块,就为了女佣来煮几次饭?钱烧的慌?事出反常必有妖。你这个说法,就和当年那个2块钱注册个公司,然后承包几千万的工程一样。
提醒一下你自己说过的话
http://bbs.huasing.org/wap/xbbs.php?B=104_15095446

我只是从法律的角度,提醒不要道德绑架。一个案件,最终只有法官才可以依法判决,而不应该在警察调查前,法官判决前,就道德绑架别人。

=====

现在法官判了女佣在这件事上不犯法(非法打工另案罚款),检察官没有提控雇主。你想道德绑架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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