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看明白他老婆是澳大利亚人 拿的是visit pass来新加坡 按照规定 visit pass holder不可以租房 租约上没有他老婆名字 所以也不可以办门卡 这个签合同之前已经说了 他表示没问题 我们也不想给乱七八糟的人办门卡
我真的抓头
不可以租房不代表不可以是Occupant吧。除非你特别写下来,通常的标准租约写的是:他不可以分租,他要保证住在里面的人有合法停留身份,家人短暂居住不是违反租约。
所以,问题只是他想要多一张门卡。这是个多大的问题啊?
所以,问题只是他想要多一张门卡。这是个多大的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