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各位中介,关于贷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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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找呀找房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4) 发表:2012-10-22 12:59:13  楼主  关注此帖
问一下各位中介,关于贷款的问题
目前手上没有贷款。两个人都工作,每个人收入足够支付一套住房的房贷,但是全款就不够了。

我们现在看上一套房子(公寓),是新房,还没盖好,要3年以后才好。有计划最近再买一套现房。3年后搬入新居,这套或卖或租。

有个banker给了这个建议:期房,两个人名字as owner,但是一个人 (例如丈夫)as sole borrower。只动用一个人的CPF。首期20%。因为是progressive payment,TOP前每个月还贷不多。

再买现房,仍旧是两个人 as owner(当然也可以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妻子) as sole borrower。因为妻子没有其它贷款,所以还是可以贷80%。

另一个银行的banker认为不可行,第二套房要付40%的首期,因为借款人已经是第一套房子的owner了。

我在MAS网站看到的原文: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the credit facility, does not have any outstanding credit facility (either in his own name or jointly with another Borrower and either obtained from the HDB or from any
financial institution regulated by the Authority)

我比较倾向于第一个banker的建议。Credit facility指得是这个人有没有欠钱,如果第一套房子丈夫是sole borrower,第二套房子妻子应该是没有credit facility的吧。

请各位大侠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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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找呀找房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4) 发表:2012-10-22 13:47:23  2楼
没有做过这种case,但是倾向于第一个Banker的说法。多嘴一句。 三套房都有你们名字,岂不是要给ABSD。 纯属多嘴哈。
谢谢,这只是个计划,也不一定就实施。
买第三套的时候可能就把第一套卖了。手上两套房就好了,太多也管理不了。

你的房地产分析还是挺到位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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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找呀找房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4) 发表:2012-10-22 14:48:00  3楼
第一套房子sole borrower,第二套owner也是40%这个没漏洞给你的吧。。。 你为什么不两套房子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以一个人的名义贷款呢,既然一个人的收入够贷款的话。。。写sole borrower不是多余的咩?
我觉得还是要以MAS的文件为准
我不觉得这是个漏洞。这个政策的初衷就是打击一个人拿很多loan的投机行为。如果一个人买了几套房子,又租不出去,他一个人的收入不能负担所有放贷,只能破产,造成银行坏账,这是此政策所要避免产生的情况。

如果有足够多足够多的cash和收入,政府是不会拦着你买房的。如果两人的收入都足够应付一套房子的贷款,也就是即使两套房子都自住,也不会欠贷,银行应该是会借钱出来的。

你说的各买一套房子,各自作sole owner的情况我也考虑了。因为我们看上的那套期房,是准备长期住下去的,所以各种考虑下,一定是要放两个人的名字的。如果现在一个人的名字买下,以后要加另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做partial purchase,stamp duty那些都要付,律师费更省不了,花费要几万块,不是很值得。

我再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单身男士自己(或者和他的兄弟姐妹)买了一套房子。然后他结婚了,女方没有房贷,收入稳定,他们需要再买一套,放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女方收入可以应付贷款,那么完全可以做sole borrower,用首付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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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找呀找房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4) 发表:2012-10-24 11:01:25  4楼
这个得看银行,不过如果俩人都是BUYER好像不行买公寓可以两个人是OWNER,只有一个BUYER去贷款,这样两套房子的贷款可以分别以夫妻两人单方面承担,每套房子首付只需要20%。前提是双方的薪水可以分别应付贷款并且可以贷到80%。 有的银行规定是BUYER的名字必须和OWNER对等,所以两个OWNER必须是俩个人一起贷款,这种情况第二套就必须要付40%了。据说UOB的贷款要求最松,不看收入的??最近有谁关注过么?
是的,是看银行的。
基本证实买私宅这是可行的。不过不是每间银行都提供这种sole borrower的option。作sole borrower,银行都没有看另外一个人的收入,只看borrower的。

三间local的银行都可以,foreign bank我问了HSBC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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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找呀找房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4) 发表:2012-10-29 18:51:22  5楼
弱弱的问一下:有个banker给了这个建议:期房,两个人名字as owner,但是一个人 (例如丈夫)as sole borrower。只动用一个人的CPF。首期20%。因为是progressive payment,TOP前每个月还贷不多。 =》期房的5年period是从买了就开始算,还是从交房开始算? 再买现房,仍旧是两个人 as owner(当然也可以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妻子) as sole borrower。因为妻子没有其它贷款,所以还是可以贷80%。 =》 夫妻PR 可以同时拥有2套condo + 1 HDB么?第2套condo不需要额外的10%么?
弱弱回一下:
我们没有HDB,所有提到的房子都是私宅。

其实现在的房价下,买个HDB性价比还是很好的。不过被锁5年实在不爽。5年内有好的投资机会也不能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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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找呀找房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4) 发表:2012-10-29 18:56:54  6楼
小声问一下,两个人买这么多房子做什么?看起来你们已经有自己的房子,一下再买两套风险会不会太大了? 买下新房,现在的房子再住三年,或者另外租个房子住三年就是了
你说的是对的,现在出手2套风险太大了。
那个期房我们准备长期住,价格也比较高,所以预计不会很快还完贷款。

用这个方法,有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可以贷款的,那么几年后房价调整了,有合适的机会就可以入手投资房了。

这三年我们可能会租房。第一套房由于面积和位置的原因,不能满足基本要求了,所以就先租着吧。反正都是自己的资产在arbitrage,不是刚毕业的时候攒钱付首期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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