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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把酒祝东风,我们刚刚买了房子,已经交了5000,银行贷款当然也都签好,dbs三年固定,第一次约见日期大概在12月中旬,还不知道确切日期。
但我家人身体突然出现问题,回国治疗,虽不是很严重,但今后必须重视,现在很困扰,如果没买房,可能就此我们就回国了。
但现在走到这一步,如果我们不买了,会承担哪些责任和费用呢。也读了您的买房faq,说是卖方有权追究责任,具体会有什么呢?
如果不行,我们继续买房,但如果想尽快回国,怎样安排对我们最有优势呢?我们是不是3年才可以全套出租,而且不考虑其他因素,只考虑手续等问题,是不是3年后卖房才不会有什么罚款之类的。
目前真的是十分困扰,希望把酒祝东风和其他朋友帮忙出出主意。也希望大家都注意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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