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复制本帖HTML代码
|
高亮:
今天贴
X 昨天贴
X 前天贴
X |
我们先签一个OTP,上面写:成交价为估价+COV(注:估价刚去做,COV已谈好30K)。我们也交了一张1000的支票给屋主。
现在的问题是:两周后我们必须再交4000给屋主同时签正式的OTP,但同时估价却没出来。
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我们付第三季度的COV (很高) +第四季度的估价(肯定比第三季度高,因为第三季度的COV很高)
所以请问专家:9月29日去申请做估价,估价是按第三季度,还是会按第四季度算?
.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