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有的适合从事销售,有的能够胜任管理,或两者兼得或兼无。不过性格会随着岁月潜移默化,犹如进化一般,正如很多公司的高层是从基层做起,少有人生来就精通从商之道。Jack Welch为什么能成为管理学的标杆?很简单,他用了40年完成了这套近乎完美的进化之旅,而通用电器在这个过程和他产生了相互的化学效应。然而不是每个人的进化都会走向自我完善。GZ就是一个例子。个人感觉,管理并不是依靠职位,更多的是激励,权衡,真诚,而且管理一个团队并非易事,时至今日,我有幸能带领一个来自4个不同国家的6人销售团队,回想当年GZ那种积极上位的渴望,我在热情方面较他而言,的确望其项背。回到2008年下半年,得知自己转正却没有能升职,却只能以师傅的身份教导那位马来西亚印度女生UA,我之前提到过,他们之间本身就不是很合得来。GZ大失所望,然而预料之外的是他随之而来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转正后没有几天,他正式提出辞呈。按惯例,如果一个有一定业绩的员工辞职,公司会千方百计想要留人,要么加薪,要么升职,这在新加坡很普遍,毕竟他们是profit generator。不过当GZ向经理GT提出辞呈的时候,似乎GT并没有挽留的意思,也许她也知道GZ的为人,总的来说,经过后来和GT共事三年,我觉得她还是一个任人唯贤的管理者。然而似乎她的反应并不是GZ所期待的。随后,他竟擅自去公司总部约见Director提交辞职信。这是一个很不合常理的举动。一般辞职信递交给直属上司,然后由直属上司知会管理层。至于是否要挽留员工也是由直属上司先评估再和管理层商议。GZ的行为明显越权了。也许他很有信心以他的8年经验和那三个月在我看来很普通的业绩可以打动管理层给出更优厚的待遇挽留他。更让人意向不到的是,那时的director对他辞职这件事的态度心猿意马,左右不定,甚至找到了GT讨论应该如何挽留他这样的“人才”。经理的态度很坚决,他要走就不留,如果他想留就是以转正后的待遇,最多让他作UA师傅,但不可能升职成为Assistant Manager。虽然她没有表明绝对立场,但是我能感觉到她更倾向于让他离开。经过几个回合的讨论,最终director还是没有给出任何更优厚的条件挽留GZ,不论是薪水还是职位。这样就尴尬了,我相信GZ私自去见director的时候,有可能director是口头挽留他的,不过需要和GT讨论如何安排。然而直接带领团队运作的是GT不是director。GT同意让他作为UA的师傅已经是能给出的最好安排。说的直白一些,就算把他留下,安置在哪儿呢?他的越权行为已经明显冒犯了GT,就算GT是个大公无私不会给他穿小鞋的人,以后在一起工作的信任很难建立,领导团队的前提是最基本的信任,未必是100%,但至少踏实;如果不让他作为GT的下属,另起炉灶成立新的部门,很显然那将是更多的成本,director对他的信心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就这样GZ开始了他的交接期notice period。他加入公司不久,虽然原则上转正后需要一个月,但是公司缩短到了一个星期。我也利用这段时间观察GZ的客户,等他离开后可以唯我所用。事情告一段落,2008年11月,GT正式宣布GZ在公司的最后一天日期。我们以为一切终于可以回归平静,然而GZ似乎并不甘心这样的结果,仍然想作困兽之斗!在新加坡,大家形容喜欢惹是生非的人往往用一个英文词组“shit stirrer”,翻译成中文一般称之为“搅屎棍”。GZ就是这样的shit stirrer。
2008年,MSN还没有和Skype整合,它一直被很多公司作为内部交流的工具,国内一般用QQ比较多。就好像今天的Whatsapp和微信。当然MSN那时在国内还是一定的影响力的。言归正传,当时,我们部门内部资讯交流也是用MSN。平时出访客户,有事通知都会用MSN,当然也免不了同事之间的一些kaypoh(新加坡常用方言,雞婆),说三道四。就在GT宣布GZ的辞职的同一天傍晚的时候,GZ突然被GT叫进她的办公室,而GZ进去的时候手上拿着一张A4大小的文件。我看到这一幕,正纳闷儿什么情况,因为他的辞职信很早就交了,相关手续也是交由HR办理,和经理的工作交接也早已完成,难道还有什么文件没有递交?同时我也向坐在GZ位置不远处的UA看去,只见她也朝我看了过来,并且瞪大眼睛做了一个无奈的鬼脸。我知道估计又出了什么新状况。果不其然,他们在办公室交谈的声音先是越来越大,经理的办公室是透明玻璃隔间,外面都可以清楚的看见里面发生的情况。大家都循声望去,不过一会儿GT突然站了起来吼道:What the hell are you doing? We have no obligation to acknowledge this nonsense(你想干什么?我们没有义务应付这种扯淡的事儿). 说罢,GZ也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冲着经理喊道:You’d better sign this or I’ll report to MOM(你最好把文件签了,不然我会去人力部投诉),然后立刻冲出经理办公室,拿着他的背包头也不回的走了,我们正在目送GZ,就听到经理办公室里一阵纸张被撕碎的声音,他出来的时候没有关经理办公室的门,而他带进去的那张A4的文件已经被GT撕成几片,揉成一团扔了出来。这一幕的确让办公室里在场的所有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我那时已经开始工作3年多,虽然在国内积累了被城管关小黑屋的难得工作经验,不过在正式工作场合遇见这一幕实属少见,要知道城管事件发生在菜市场,换成英文就是Outfield。看到这一幕,我一时间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我知道应该和我无关。估计就是GZ恼羞成怒,找个地方发泄,不过经理GT也不是省油的灯。当然,为了弄清楚究竟,我用MSN发信息问UA她知不知道什么情况。她回复只知道进去之前的事情。原来,在得知自己确定要离开以后,GZ就基本上不在工作状态,那天下午早些时候他用MSN向UA抱怨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UA应付式的回复他。可是后来他又向她诉说GT让他提前离开公司是想要苛扣他已经完成的业绩提成。我解释一下:猎头向客户收取佣金是在人才开始工作后,如前文所说的很多人签合同和开工日期相差一到两个月,所以正常日期计算,当GZ离开的时候,因为他推荐成功的人才有些还没有开工,所以那些业绩的提成要晚些时候在公司收到客户公司的付款后才能向他支付应得提成。然而倘若只是同事之间的普通抱怨那流言也只是终止于此。可是GZ在用MSN向UA诉苦,表达不满的时候竟然“无意”之间将他认为GT想要苛扣他提成的信息直接发给了GT本人。我不想猜测他的是否故意,只是当他因为此事被GT“传唤”的时候手上已经拿好了事先准备好了的那张A4文件,文件的内容则是类似欠款单,要求GT签字承认公司仍然欠他相对数额的提成。客观来说,GZ的做法确实相当可笑,甚至牛头不对马嘴。首先发放业绩提成的是财务部门,经理并不染指这类事务,她只需向管理层提交业绩报告,并不决定何时发放提成,财务部门会根据收到客户佣金在结算日时间的前后确认当月或者下月发放。而且,提前让他走人的日期是经过他同意的,如果他当时不同意可以直接向公司HR提出异议,以他的经验应该绝对清楚这个流程。再者,他推荐的人才最早的也要下个月开始工作,一般客户付款最早也要再人才开工后的一个月以内,偶尔遇到会拖欠的,晚一个两个月都很正常,我曾经遇到过最久的拖了10个月,还是一家很知名的地产公司,好在最后还是付钱了。 回到GZ的情况,所以就算他继续留下工作到完整交接期的一个月,他也还是不会在此期间收到所有提成,和他所说的GT让他提前走人是为了苛扣他的提成扯不上任何关系。我个人觉得他也就是自己先前期望过高,心高气傲,以为对周围环境了如指掌,胜券在握。然而一旦遭遇挫折,就开始怨天尤人,特别是在以辞职谋升迁的如意算盘落空后便气急败坏,想要招惹是非,宣泄情绪。在职场上,有一条最重要的原则:不要做损人而不利己的事情。虽然和他共事的时间不长,并且他也没有伤害到多少我的利益,但是因为这些事件的发生,多年后,他想要申请我现在公司的职位时,我便和公司的招聘经理分享了这段往事,曾经我没有能力选择自己的同事,当我可以的时候,我不想再把主动权交给别人。这场闹剧发生后,GZ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公司,后来听说公司的HR因为此事专门给他打了电话发了邮件让他放心,公司会按时付给他应得的提成,再后来就没有听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直到我现在公司的招聘经理知道我曾经和他共事过,询问我关于他的情况。
风雨过后,一切真正恢复平静。我的组里就只有我, KH还有UA,后来公司又招聘了几个印度人和菲律宾人去另一组做人才外包,他们和我不同组,但是在同一屋檐下共事。我和他们多少也有一些交流,这也为我日后带领不同国家的同事提供了很好的文化借鉴。依然,我是公司唯一的中国人,后来有请一个中国女孩儿,不过她并没有做很久便离开。好处是,我的英文交流水平有所提高,问题是我的口音变得混乱,电话和客户人才通话时被“赋予”了数十种不同国籍。那年,我第一次知道原来马来人,印度人的新年或者开斋节并不像华人新年那样靠近年尾,而且放假都是分开的,新加坡的假期很多,可是长假很少,对于想要旅行的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而年假也不想轻易拿,一来想要留着回国看望父母,再者担心离开久了影响业绩。公司在11月的时候举行了年会,有各种装扮,我对这类活动一向兴趣都不大,只是草草梳理了一下,没有盛装,只是得体。和国内的酒席宴会式年会不一样,这家公司的年会是自助餐形式,公司租用了Hort Park的Ball room,然后预定了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公司(caterting service)。在新加坡举行活动这样的形式很普遍,而且成本不高,比去酒店餐厅的开销要小很多。当然如果是重要并且正式的活动比如婚礼,订婚仪式之类的,那么选址和布置就会非常讲究,包括着装也有要求。在新加坡,参加群体活动,主办方都会在邀请函或者邮件里面通知衣着要求,如果穿着不合适轻则被蔑视,严重的也许会在到场后被拒之门外。年会里面见到了公司其他同事,大部分是总部的,也有一些外包职员,鉴于他们的官方身份也是公司员工,尽管完全在客户公司里工作,不过公司也想趁此机会加深和他们的关系,毕竟相对于我们这些雇员而言,如果他们辞职,公司的利润会立刻下降,因为只要他们为客户工作,公司就可以按月收取佣金,虽然单个数额不高,但是外包生意靠的是跑量。抽奖环节我有幸抽到了一个煮咖啡,烤面包和煎蛋的一体机,可是不是非常实用,后来没用两年我便扔了。而之前提到的同事JL则抽到了一个小火锅。他家里有几个火锅,便把奖品转送给了我,也没有接受我把我的奖品转赠给他的建议。这样,我也算在年会里收获颇丰。12月的时候,我第一次参加公司形式组织的圣诞聚会,不是晚宴,只是圣诞前一天快到中午的时候在办公室里的举行的一个普通庆祝仪式,大家按先前抽签抽到的名字给对方买礼物放在一起,到时间的时候聚集拆礼物,然后去总部唱圣诞颂歌,并且有半天假期。元旦和国内一样也是放一天假,不过元旦前一天可以早将近半天下班。不多久就到了2009年的农历新年,没有回家。那年母亲来新加坡和我一起过年,至少年夜饭吃的并不孤独。回想过去,来新加坡10年,只有一年回国过年,春运伤不起。
我依然记得2008年的新年,也是我来新加坡的第一次过年。那时在新加坡没有什么朋友,不了解风土人情,过年前并没有任何准备,本想大年三十下了班随便找个小酒馆点两个菜凑合一下,过个年。结果真的下了班, 傻眼了,所有大小商店都已关门,住处附近的超市哪怕像NTUC这样几乎终日无休的也不再营业。多年后,对新加坡加深了了解才知道有些为数不多的分支还是营业的,只是那时初来咋到,两眼一抹黑,对人对事都不熟悉。大年夜,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形单影着,走不多久就随着万人空厢的地铁回到了住处。同住的小伙伴一家是一对是NTU的毕业生在半导体公司工作,男生叫SX也是我们的二房东,另外一家是个女孩嫁给一个法国人,不长常遇见。和传言里的黑心二房东不一样,SX是一个很正直的小伙子,虽然认识他不久,但他做事很直率,跟我收取的房租也没有加价。我到家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正好遇见SX一对和一群他们的朋友在家里吃年夜饭看春晚,家里做的饭。那时候我已经饥肠辘辘,看着满桌的美味佳肴着实有些垂涎欲滴,可那时我和SX相识不久,外加经常加班所以相遇次数很少,着实算不上好友的关系,心里也只能作罢,打算回房去。SX看到我回来,邀请我一起吃饭,像大部分中国人的思维,我以为这是客套话。便要推辞回房间,没想到SX直接走了过来请我入座,也许他早已看出我的窘境。他的朋友们见状也热情和我搭话让我不要客气。那一刻,我心里的确万分温暖,甚是感动。我刚坐下发现饭桌上的酒瓶都空了,于是立刻起身跟他们说,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还没等他们问我什么事,我便跨出大门,冲到楼下印度人开的MaMa shop(新加坡人对杂货店的称谓),刚才回家的路上看见他们还在营业,店里卖的大多是酒和我不太感兴趣的印度口味的方便食品。我买了10瓶和饭桌上一样的啤酒回去,出来前看见桌上的菜还没有怎么吃,酒瓶却空了,大家的酒量应该还行,总共大概5个男生,10瓶酒差不多,坦白说,新加坡的酒很贵,那时候我的薪水买太多确实有点儿心疼,见笑…^_^。当我拎着酒回来后,大家都说太客气,我也就借这个机会和大家天南海北把酒言欢。那顿年夜饭有些酸楚,但更多的是开心。第二天大年初一,外面的大部分商店还是没有开,SX想继续邀请我吃饭,我推辞了,毕竟凡事见好就收。早晨快到中午的时候,独自出门觅食,平时去的食阁巴沙此刻都门可罗雀。马西岭附近有个美国学校,是给那些外派员工子女的国际学校,可能因为学校的关系,那附近开了一间KFC。那个大年初一,正是这间KFC为了我提供了午餐和晚饭。这便是我来新加坡过的第一个年。
2009年的新加坡虽然已是比较繁华,但还没像今天这样高楼密集。那时到处可见忙碌的建筑工地,轰隆的挖掘机器。滨海湾那片现在已经被各大银行冠名的写字楼所占据的黄金宝地当时才刚刚破土动工,金沙赌场已经堆满了各式塔吊,圣淘沙名胜世界以及环球影城也在紧锣密鼓建设之中。在08年成功举办了第一届F1新加坡公路赛以后,新一年的赛事已进入筹备阶段。一切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之貌。然而山雨欲来风满楼,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