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应严守职业操守 来自 / 联合早报我是一名房地产经纪,入行11年有余,形形色色各路人,无论同行或顾客、蓝领或白领、外劳或专业人士、善良的、狡猾的、贪得无厌的都打过交道。
房屋经纪的职责,就是帮顾客找到适合居住的房子,或找到合适的租户。无论服务对象是租户或屋主,买家或卖家,价格都要透明,也要尽心尽力忠于顾客。
4月初病毒阻断措施实施前后,一个同行的买家看中我帮屋主卖的公寓,条件是必须等他卖了组屋,才会行使认购权,但要求我的卖家必须先给他钥匙,以便他能先开始装修,并要我的卖家为他向公寓管理层申请装修许可。换言之,买家要在完成交易的三个月前就拿到钥匙。
我身为房屋经纪,必须让我的卖家知道他所承担和面对的风险。即使双方会签署协议,卖家委任的律师,一般也不会赞成这样的要求,并会提醒卖家。不过,我的卖家非常通融,他想反正公寓空置着,所以接受了对方的所有要求。
然而,对方并没有把我卖家已接受要求的事告诉她的买家,这违反了经纪的职业操守。
我帮屋主卖的是公寓,只有卖家须支付佣金,因为我与屋主是朋友关系,所以收取比市场低的佣金,买方经纪对此非常不满意。为了索取更高的佣金,她过问我和卖家的关系。尽管后来她知道我能拿到的佣金不 (more...)
买家经纪要求平分佣金,为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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