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的话,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吧?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房产车市 | 本帖共有 1 楼,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末页>>
作者:易水寒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6) 发表:2014-01-27 10:45:37  楼主  关注此帖
我今天跟DBS的banker又扯皮了半天,还是有关转让产权的贷款问题OK,新的说法是这样(我跟UOB和DBS都确认过了,说法是一致的): 当你做re-finance换去别的银行贷款的时候,根据MAS的规定是要像做新贷款一样提交收入证明。如果夫妻其中一方那时候没工作,或者说我就要求只用一个人名字贷款,只要一个人的收入可以负担,银行是接受的,也就是说可以拿到一分新的LO上面borrower只是一个人。 不要高兴哈,我之前以为这就解决了去HDB赠与产权给另一半要问银行拿新的LO的问题。后来banker跟我扫盲了一个新的玩意,有关破产法。 即便你拿到了只有一个人名字的LO,顺利去HDB那边办完了产权赠与手续,有了HDB的赠与approval letter,银行那边是不会接受的,他们还是认为mortgage是两个人的,默认owner是两个人。要在银行这边拿掉一个Owner,就必须再做一次subsale。而HDB做完自己的手续,是管不到银行怎么看的。 按破产法规定,假如occupier把自己的部分产权赠送出去了,如果他在接下来6年之内破产,银行是有权去追讨他在过去6年里转赠出去的任何房产来偿还债务(不是转卖,转卖的追讨不了)。因为已经被赠送出去了,这个追讨起来是很麻烦的事情,如果追讨不到(比如被赠送的人已经把整个房子卖了),银行讨不 (more...)
公寓的话,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吧?
最近也实在烦恼这个事,不知有谁可以讨论一下。
Put your OWN COOL signature here!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房产车市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1 篇文章,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末页>>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