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IRAS也打过电话了,来做一个完整版的程序和收费总结吧
首先解释一下,过程跟我之前预想的稍有出入,原本我以为是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完全割掉,也就是说我的名字不再出现在HDB里面,只留老公和孩子form family nucleus.询问的结果是我的名字不可能完全割掉,除非离婚。但是我是可以从现在的co-owner换去occupier,跟孩子一样的身份,老公一个人做co-owner。
所以总结一下:
要满足的条件:
1.组屋MOP已过
2.剩下的co-owner必须是公民或者满三年的PR
3.组屋本身无任何欠款,包括resale levy, upgrading cost等等
4.剩下的co-owner本身没有其他房产(其实有房产也是可以的,不过那个手续会更复杂,要交税,这里不是我的研究范围)
以上只是我自己简短的总结,并不全面,具体细则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26p.nsf/w/ChgOwnerEligibilityCriteria?OpenDocument
我的计划依然是这样:
1.清偿HDB贷款(贷款没还清的只有离婚才能割名)
2.申请将我或者老公的名字从co-owner换去occupier,这个看HDB批准。如果留下的是PR,你要确保你的小区和你住的楼还有PR QUOTA(这个感谢-_-||提醒)
3.脱出来的那个人单独去购买私宅,这个会算第一套房产和第一个房贷。
满足前面条件有兴趣的可以做这个网上测试:https://services2.hdb.gov.sg/webapp/BP21NonPortalWeb/jsp/non-portal/BP21PTransferOwnership.jsp
申请程序请参考这里: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26p.nsf/w/ChgOwnerAppProcedureTrasferFlat?OpenDocument
我还没有做,因为贷款还没还清。
涉及的费用(贷款除外):
1.留下的co-owner要负责偿还退出那方在房子上花费的所有CPF包括利息(具体数目请大家登陆自己的CPF ACCOUNT可以看到)
2.HDB admin fee 50新币
3.如果屋子是在公开市场够买的无津贴组屋,需要支付valuation fee
4.HDB 律师费(这个包括stamp fee和conveyancing fee在内),具体数目不明,应该有1000+
明细见以下网址: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26p.nsf/w/ChgOwnerEligibilityCriteria?OpenDocument#Fees
要说明这样做的后果:
1.本着夫妻相互信任的态度,如果有的人因为要把房子完全转给另一半而感觉不妥不舒服的话不建议尝试,闹到家庭不和甚至离婚地步的不要找我的麻烦。
2.我跟HDB和IRAS都确认过了,MOP已经满了HDB occupier,购买HDB以外的私宅算第一套房产。不要询问我或者争辩这个制度合不合理,我不是制定规则的人。我只是被告知结果是这样。
3.因为是第一套房产,如果退出的是公民去够买私宅,只需要付正常的3%-5400的印花税,没有ABSD;如果是PR退出去购买私宅,除了印花税还要支付5%ABSD
4.不管是PR还是公民留下做co-owner,因为房产转移是在family member之间,并且夫妻中留下的一方已经是co-owner,都可以去申请和享受IRAS的 stamp duty remission,也就是组屋转名一分钱的税都不用交!!不相信的自己打电话去IRAS问。本来还有个10块钱的费用,今天IRAS的officer跟我说这个政府已经吸收了。
IRAS stamp duty 部门电话: 63513697 或者63513698,电话不好打,请多尝试几次,留言用处不大,至少我昨天留言了今天也没人打回来。
5.好了,如有疑问请询问HDB或者IRAS,话说这个转名程序是屋主自己去做的,中间应该没有用到中介。我也是为着自家房子以屋主的身份去询问的,来这里分享结果。所以有疑问觉得迷惑或者不可思议的,请自行向政府核实,不要没有核实光凭想象就来攻击我是一个胡说八道的中介。
最后,这个贴可以求个桃吧!
所以总结一下:
要满足的条件:
1.组屋MOP已过
2.剩下的co-owner必须是公民或者满三年的PR
3.组屋本身无任何欠款,包括resale levy, upgrading cost等等
4.剩下的co-owner本身没有其他房产(其实有房产也是可以的,不过那个手续会更复杂,要交税,这里不是我的研究范围)
以上只是我自己简短的总结,并不全面,具体细则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26p.nsf/w/ChgOwnerEligibilityCriteria?OpenDocument
我的计划依然是这样:
1.清偿HDB贷款(贷款没还清的只有离婚才能割名)
2.申请将我或者老公的名字从co-owner换去occupier,这个看HDB批准。如果留下的是PR,你要确保你的小区和你住的楼还有PR QUOTA(这个感谢-_-||提醒)
3.脱出来的那个人单独去购买私宅,这个会算第一套房产和第一个房贷。
满足前面条件有兴趣的可以做这个网上测试:https://services2.hdb.gov.sg/webapp/BP21NonPortalWeb/jsp/non-portal/BP21PTransferOwnership.jsp
申请程序请参考这里: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26p.nsf/w/ChgOwnerAppProcedureTrasferFlat?OpenDocument
我还没有做,因为贷款还没还清。
涉及的费用(贷款除外):
1.留下的co-owner要负责偿还退出那方在房子上花费的所有CPF包括利息(具体数目请大家登陆自己的CPF ACCOUNT可以看到)
2.HDB admin fee 50新币
3.如果屋子是在公开市场够买的无津贴组屋,需要支付valuation fee
4.HDB 律师费(这个包括stamp fee和conveyancing fee在内),具体数目不明,应该有1000+
明细见以下网址:
http://www.hdb.gov.sg/fi10/fi10326p.nsf/w/ChgOwnerEligibilityCriteria?OpenDocument#Fees
要说明这样做的后果:
1.本着夫妻相互信任的态度,如果有的人因为要把房子完全转给另一半而感觉不妥不舒服的话不建议尝试,闹到家庭不和甚至离婚地步的不要找我的麻烦。
2.我跟HDB和IRAS都确认过了,MOP已经满了HDB occupier,购买HDB以外的私宅算第一套房产。不要询问我或者争辩这个制度合不合理,我不是制定规则的人。我只是被告知结果是这样。
3.因为是第一套房产,如果退出的是公民去够买私宅,只需要付正常的3%-5400的印花税,没有ABSD;如果是PR退出去购买私宅,除了印花税还要支付5%ABSD
4.不管是PR还是公民留下做co-owner,因为房产转移是在family member之间,并且夫妻中留下的一方已经是co-owner,都可以去申请和享受IRAS的 stamp duty remission,也就是组屋转名一分钱的税都不用交!!不相信的自己打电话去IRAS问。本来还有个10块钱的费用,今天IRAS的officer跟我说这个政府已经吸收了。
IRAS stamp duty 部门电话: 63513697 或者63513698,电话不好打,请多尝试几次,留言用处不大,至少我昨天留言了今天也没人打回来。
5.好了,如有疑问请询问HDB或者IRAS,话说这个转名程序是屋主自己去做的,中间应该没有用到中介。我也是为着自家房子以屋主的身份去询问的,来这里分享结果。所以有疑问觉得迷惑或者不可思议的,请自行向政府核实,不要没有核实光凭想象就来攻击我是一个胡说八道的中介。
最后,这个贴可以求个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