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内住所”的定义判定税收居民身份的关键就在于“习惯性居住”。对于并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国籍,仅仅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境外居住,待此原因消除后,他们仍然会回到内地居住,因此他们会被视为在境内有住所,由此成为中国税收居民。也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他们需要就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取得的收入在内地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全球征税。
按照上述解释,很多外派人士都属于在中国有住所的个人。拿准证在新加坡工作的都是。
感觉国内还交着社保的
有一定风险。交着所得税。期待遥遥无期的社保。有点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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