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政府要对海外公民收税了,大家有收到消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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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ngWei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9035) 发表:2020-07-14 12:39:12  41楼
这个是个趋势,
中产阶级和富人要承担起来,不然政府从哪里开拓新税源来支撑整个福利网。

现在在等政府机关对“有国内住所”的定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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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shingwood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1040) 发表:2020-07-14 13:03:18  42楼
我问了在国内做税务的同学
主要是对国企外派人员征税。像我们这样雇佣关系在国外的,应该不会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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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ra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839) 发表:2020-07-14 14:54:03  43楼
啥叫攻击海外侨民? ORZ 楼主贴的2条新闻链接你看了嘛? 另外楼主已经有小伙伴被通知征税, 一片怨言
这种海外征税的说法我第一次看到大概是在2010
反正在09年雷曼倒之后没多久,当时我们一帮国内来的把政府大骂了一顿,这时候乘火打劫,饭碗不保还想来敲诈。这都多少年了,啥都没发生。最近几年网上舆论战厉害才发现很可能是tw搞鬼,还有一个例子是这些人非常热衷散布三峡大坝崩溃的言论。那都是有政党组织的。看看最近ho ching的facebook口罩的事,你就知道tw的网军有多厉害。天朝政府虽然敛财成性,但也不至于自掘坟墓,这房价不就是控制的刚好么。海外华侨是可以团结的,没必要为这点小钱开罪这群人。还有,要收这钱执行起来比房产税还难,没那个笨蛋执政者会提一个没法执行又得罪大批人的提议。我倾向是针对国企外派人员,有人别有用心篡改本意解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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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人 (等级:15 - 最接近神,发帖:20590) 发表:2020-07-14 15:32:13  44楼
这个不用主动去,没有人知道你拿绿卡,除非主动去注销
只是看官方想不想查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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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茉莉 (等级:1 - 微不足道,发帖:169) 发表:2020-07-15 16:52:28  45楼
好像新西兰也是这样的。懂税法的给讲讲背后的道理?
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新西兰才会全球征税
比如居住满183天,或者有永久住所等。美国的全球征税也只是联邦税,另外有免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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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那朵花儿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276) 发表:2020-07-16 05:49:11  46楼
所以拿了海外绿卡、按律注销户口,就不会被征税了吧毕竟户籍都没了……哪里来的有居所
没有户籍,就没有身份证了
也就没有税号,征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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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那朵花儿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276) 发表:2020-07-16 05:54:38  47楼
有住所就是有户口不过中新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啊 没听说这个协议作废 应该暂时不会波及新加坡吧
房产所有权和户籍是两回事
可以有房子没户籍,也可以有户籍没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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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嘎哈嘎哈嘎哈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1934) 发表:2020-07-16 06:57:58  48楼
这个是个趋势,中产阶级和富人要承担起来,不然政府从哪里开拓新税源来支撑整个福利网。 现在在等政府机关对“有国内住所”的定义如何
“有国内住所”的定义
判定税收居民身份的关键就在于“习惯性居住”。对于并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国籍,仅仅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境外居住,待此原因消除后,他们仍然会回到内地居住,因此他们会被视为在境内有住所,由此成为中国税收居民。也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他们需要就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取得的收入在内地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全球征税。

按照上述解释,很多外派人士都属于在中国有住所的个人。拿准证在新加坡工作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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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sx1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619) 发表:2020-07-16 08:07:02  49楼
“有国内住所”的定义判定税收居民身份的关键就在于“习惯性居住”。对于并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国籍,仅仅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境外居住,待此原因消除后,他们仍然会回到内地居住,因此他们会被视为在境内有住所,由此成为中国税收居民。也正是由于这个身份,他们需要就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取得的收入在内地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全球征税。 按照上述解释,很多外派人士都属于在中国有住所的个人。拿准证在新加坡工作的都是。
感觉国内还交着社保的
有一定风险。交着所得税。期待遥遥无期的社保。有点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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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unny189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53) 发表:2020-07-16 09:22:16  50楼
在微博上看到
在微博上看到一个人的真实案例:中国人在美国的中资企业,收到hr邮件要求申报交税,但是没在国内居住满183天可以申报免除

华新有人收到公司这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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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4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7275) 发表:2020-07-16 09:32:08  51楼
不应该张口就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哥
你看清楚你贴的这段文字再吐槽好吗?
哪句话提到中国国籍居住183天了?

你这段话是说的外国国籍在中国成为税务居民的标准。
我说的是中国国籍没有说在国内定居少于183天就个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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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4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7275) 发表:2020-07-16 09:37:27  52楼
所以拿了海外绿卡、按律注销户口,就不会被征税了吧毕竟户籍都没了……哪里来的有居所
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
海外绿卡在国内办不了注销户籍
别人第一句就问国籍取消了没
至少去年都是这样,
今年不知道有没有绿卡成功回去取消户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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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新小号163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9) 发表:2020-07-16 11:15:00  53楼
大哥你看清楚你贴的这段文字再吐槽好吗? 哪句话提到中国国籍居住183天了? 你这段话是说的外国国籍在中国成为税务居民的标准。 我说的是中国国籍没有说在国内定居少于183天就个税豁免。
那我再贴完整点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请问那句话提到是针对外国国籍?
很清楚这里税收居民的认定只根据住所和居住时间,跟国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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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licocat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4233) 发表:2020-07-16 11:56:01  54楼
大哥你看清楚你贴的这段文字再吐槽好吗? 哪句话提到中国国籍居住183天了? 你这段话是说的外国国籍在中国成为税务居民的标准。 我说的是中国国籍没有说在国内定居少于183天就个税豁免。
我看着觉得是所有人吧,包括中国和外国
然后中国多一个可居住所也要交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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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4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7275) 发表:2020-07-16 13:25:14  55楼
我看着觉得是所有人吧,包括中国和外国然后中国多一个可居住所也要交税的要求。
对的
在国内居住满183天是直接被当作税务居民,不分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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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4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7275) 发表:2020-07-16 13:29:58  56楼
那我再贴完整点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请问那句话提到是针对外国国籍? 很清楚这里税收居民的认定只根据住所和居住时间,跟国籍无关
请问你贴这段话的意思是?
我说中国政府并不会像香港政府或新加坡政府用在海外居住超过183天就豁免海外收入税的做法,

你发这段和我的观点有冲突?

你发的这段话基本上是个主权国家都是这么做的呀,包括中国美国,香港,包括新加坡,你在那个国家生活工作超过183天,就该在当地交税。这段话不是常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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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新小号163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9) 发表:2020-07-16 14:14:32  57楼
请问你贴这段话的意思是?我说中国政府并不会像香港政府或新加坡政府用在海外居住超过183天就豁免海外收入税的做法, 你发这段和我的观点有冲突? 你发的这段话基本上是个主权国家都是这么做的呀,包括中国美国,香港,包括新加坡,你在那个国家生活工作超过183天,就该在当地交税。这段话不是常识么。。。
你的原话
“哪句话提到中国国籍居住183天了? 你这段话是说的外国国籍在中国成为税务居民的标准。”
按你的说法,这部法律应该改名叫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个人所得税法》

这个法条作为税法第一条,定义了税务居民的概念

无论是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都是根据这个住所和居住时间来确定是否成为税务居民

如果一个人满足这一条中所定义的税务居民的条件,那无论这个人是什么国籍,他都需要缴纳这个法律中所定义的税
反之,如果一个人不满足本条定义的税务居民,那无论这个人是什么国籍,他都不需要缴纳这个法律中所定义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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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新小号163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9) 发表:2020-07-16 14:22:58  58楼
你的原话“哪句话提到中国国籍居住183天了? 你这段话是说的外国国籍在中国成为税务居民的标准。” 按你的说法,这部法律应该改名叫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个人所得税法》 这个法条作为税法第一条,定义了税务居民的概念 无论是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都是根据这个住所和居住时间来确定是否成为税务居民 如果一个人满足这一条中所定义的税务居民的条件,那无论这个人是什么国籍,他都需要缴纳这个法律中所定义的税 反之,如果一个人不满足本条定义的税务居民,那无论这个人是什么国籍,他都不需要缴纳这个法律中所定义的税
你的说法
“我说中国政府并不会像香港政府或新加坡政府用在海外居住超过183天就豁免海外收入税的做法”

错。新加坡政府本来就不对海外收入课税(绝大部分)
如果你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就算你一年在新加坡呆满365天,也不需要对大部分的海外收入纳税,根本不存在这个所谓海外居住183天才能豁免的条件

IRAS原文:
Overseas Income Received in Singapore
Generally, overseas income received in Singapore by an individual is not taxable and need not be declared in his/her Income Tax Return. This includes overseas income paid into a Singapore bank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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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4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7275) 发表:2020-07-16 14:35:30  59楼
你的说法“我说中国政府并不会像香港政府或新加坡政府用在海外居住超过183天就豁免海外收入税的做法” 错。新加坡政府本来就不对海外收入课税(绝大部分) 如果你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就算你一年在新加坡呆满365天,也不需要对大部分的海外收入纳税,根本不存在这个所谓海外居住183天才能豁免的条件 IRAS原文: Overseas Income Received in Singapore Generally, overseas income received in Singapore by an individual is not taxable and need not be declared in his/her Income Tax Return. This includes overseas income paid into a Singapore bank account.
兄弟
google了点进去看全文呀 别断章取义

Overseas Employment
If you are contracted to be based overseas to render your full employment services wholly outside Singapore, you are not liable to tax in Singapore as your employment income is sourced outside Singapore.

It does not matter where and how you are being paid. Your employer will not need to prepare the Form IR8A for you to file your tax in Singapore.

Rendering Services in Singapore as Part of Your Overseas Employment
If you render your employment services in Singapore as part of your overseas employment, your income attributable to services rendered in Singapore is subject to tax in Singapore as follows: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 for not more than 60 days in a calendar year
Your employment income will be exempt from tax.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 for 61 to 182 days in a calendar year
You will be regarded as a non-resident. Your employment income will be taxed at either a flat rate of 15% (no personal reliefs would be granted) or progressive resident rates, whichever gives rise to a higher tax.

Your employer will have to seek Tax Clearance when you cease employment in Singapore.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 for 183 days or more in a calendar year
You will be regarded as a tax resident. Your employment income, after deduction of tax reliefs, will be taxed at progressive resident rates.
Your employer will have to seek Tax Clearance when you cease employment in Singap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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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新小号163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9) 发表:2020-07-16 14:47:02  60楼
兄弟google了点进去看全文呀 别断章取义 Overseas Employment If you are contracted to be based overseas to render your full employment services wholly outside Singapore, you are not liable to tax in Singapore as your employment income is sourced outside Singapore. It does not matter where and how you are being paid. Your employer will not need to prepare the Form IR8A for you to file your tax in Singapore. Rendering Services in Singapore as Part of Your Overseas Employment If you render your employment services in Singapore as part of your overseas employment, your income attributable to services rendered in Singapore is subject to tax in Singapore as follows: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 for not more than 60 days in a calendar year Your employment income will be exempt from tax.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 for 61 to 182 days in a calendar year You will be regarded as a non-resident. Your employment income will be taxed at either a flat rate of 15% (no personal reliefs would be granted) or progres (more...)
哦?全文?
全文里提到“新加坡政府用在海外居住超过183天就豁免海外收入税的做法”了?

仔细看你贴的全文: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 for not more than 60 days in a calendar year...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 for 61 to 182 days in a calendar year...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 for 183 days or more in a calendar year...

“Employment exercised in Singapore”指的是海外收入?所以在海外居住超过183天就豁免海外收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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