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兄不在,炒老美失去方向!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狮城财经 | 本帖共有 51 楼,当前显示第 41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mkx (等级:0 - 我是小白,发帖:21381) 发表:2009-11-19 19:46:32  41楼 
M兄请进我曾经跟人在小额法庭打过官司,对方卖我假货,我不还剩余的钱,卖假货的竟然恶人先告状,把我告上小额法庭。好在我通过网络查到他假货证据,还有邻居作证假货的毛病,加上彼此盘问证人时我很认真作笔记,找出对方自相矛盾的地方,然后紧咬住这个点不放,结果胜诉。我相信以M君的智商,一定可以抓住条女自相矛盾的地方,然后要无情地紧扣住,直至胜利。 现在不是你死就是她活,千万不能心软,但在法官面前,你得表现出自己用情很深,可是被狠狠欺骗,你发文字只是为了疏缓伤痛,并没有诽谤和骚扰的用意,况且是她口头答应过的。
你说到点子上了,我前前女友也这么跟我说
用文字疗伤
意气江湖任我行,文章散淡背包轻,十年一觉星州梦,不负轻狂年少名。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51 楼,当前显示第 41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