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可真是和说书的一样了。 呵呵申请公民的年限从来都是不一定的,以前见过所谓的DPR一年就申请到的。也有自己申请的PR三年多了一样被拒的。
什么两年四年都是你想象的说法。别人说三年多不行就以为是四年?
以前的规定是PR满一年就可以申请,但是case by case,臆想什么有两年四年的规定没意义
呵呵,的确是Case by case,这点你说的对。
我只是总结一下我自己和周围同事的经验,方便由此需要的网友与ICA打交道,并无臆想成分在里头。ICA的政策来就是随时间而变的,我刚来新加坡那会儿,EP半年就能申请到PR,可是现在就是EP两三年也未必申请得到。至于说夫妻俩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是独自申请PR,这也不是我说的,我只是转述了一下总理办公室的一个负责人口事务的Manager说的话。因为我个人觉得对于多数的夫妻,很难具备独立申请PR的条件,一般还是会在一起申请或由已经是PR的配偶担保申请,但这样就得有要面对未来在申请DPR父母的LTVP时遇到困难的心理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