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楼主认为本地商界的是“养子”楼黄廷方,又名黄廷芳,生于中国福建,四岁时与家人移居新加坡,黄父早年经营粮油杂货店生意。1940年代黄廷方经营酱油创业,黄廷方1950年代开始在新加坡投资地产业,旗下远东机构在新加坡主要商业区乌节路拥有多座物业,令他有“乌节地王”的称号。远东机构亦持有上市公司乌节广场酒店61%股权,及新加坡浮尔顿酒店权益。旗下私人物业有Golden Landmark酒店、b-ert Court酒店等。
国籍依旧是新加坡公民
黄廷方母国是中国,但是他国籍是新加坡公民啊。他的子孙都是本地公民啊。你所给的例子都是有母国但是最后都是成为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成为他们的母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