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制的出现,是为了主办当局更好地控制和计划对局时间,但在规则上借助于加时制的经验,难免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以说,包干制本身是偏向于用时较少的一方,局面劣势但时间占优的棋手,如果有足够经验和棋力保持局面复杂(不让对方占大优又不轻易形成和棋),甚至于可以用时间取胜。对于这一点,我尝试过从不同角度来看:
1)从对局质量来说,优势棋不够时间想,导致随手或漏着,是包干制的一大弊病。因此包干制对这方面要有一点补偿。允许大优提和(裁判判和),就是这个原因。
2)从棋手实力来看,棋手在时间吃紧的情况底下,更加能够考验功底(对局面的理解和反应的快慢),因此不能过度偏向于局面占优的一方。
3)从竞赛角度来看,包干制可算快棋的一种,考验的不只是棋力,还有棋手的掌控时间能力。因此一名棋手在前半盘花了较多时间思考,可以说已经便宜了,到后半盘就要还回来。所以后半盘的规则偏向于时间占优的一方是可以理解的。
4)从观赏性说,局面占优而时间吃紧,攻守之际如履薄冰,更为紧张激烈,因此防止轻易成和利大于弊。
5)从裁判的角度来说,难的不是谁可以提和,而是一方要求仲裁的时候,如何判断局面算不算和局。著名的例子有如马兵对士象全,车双兵对车士象全,双车兵对车炮士象全,等等。在一般加时制度下可以守和的局面,因为包干制犯错几率增加则有必要重新评估。窃以为裁判可以结合参赛棋手总体水平的高低来设定一个标准,即在多简化的局面底下才判和。
顺便说一句,以上的讨论其实是在说一方提出,要求裁判仲裁判和,与我本来所说的提和是不同的。我之前帖子所说的提和,是指一方向对手提出请求,如果双方同意,即成和局——通常这是在局面尚未成和(或提和方已经大优),但双方都有可能觉得不容易分出胜负的时候提出的,不涉及裁判。
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提和的一方,应该予以对方充分的时间考虑(因为提和可能促使对方重新评估局面),考虑的一方也应尽快作出回应。有经验的棋手,应该对这种提和随时有着心理准备,不至于浪费对方太多的时间。对于包干制,我会建议提和的一方保留30秒到1分钟让对手考虑,提和时如果对方超出了自己所定下的这个心理限度,就撤回请求。而我自己会更倾向于一种更简明的做法,就是继续下几个回合,简化到两难进取的局面,再来提出,握手言和——当然,最好是让对方自动提出,因为自己提和不成功,心理容易多少受点影响,时间吃亏一点还在其次。
就规则来说,钻空子故意拖延接受和棋的做法,理论上是存在的,但大家面对面地坐着,更可能的是不好意思拖延太久,因此很快接受或拒绝,不象在网络上对局提和那么讨厌。香陵居士要防微杜渐,是件好事,但窃以为先行亮出尚方宝剑,对于棋赛的和谐气氛有碍,因此可以采取无为则无所不为的做法,不明文规定。如果真有恶劣行为出现,裁判仍然有权警告处罚直至判负或取消资格,过后再考虑是否另行宣示为宜。至于怎么样让大家心胸坦荡,欣然接受,就要看卷心菜的魅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