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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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破茧成墟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 发表:2021-03-25 11:20:37  楼主  关注此帖
【万能求助】离婚手续本人是中国人,拿新加坡PR,在新加坡做文员工作。老公是马来西亚人,也在新加坡做工。孩子两岁多,目前拿马来西亚国籍,在父亲名下拿新加坡PR。目前老公带孩子一同申请新加坡公民,在等结果。我跟孩子父亲有在马来西亚和中国两地都有注册,在中国和马来西亚都是合法夫妻。现在我跟孩子爸想离婚,但是两人都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想求助关于法律方面的协助,针对我们目前的情况,具体的离婚流程是什么?然后我需要准备些什么?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非常感谢!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21-03-25 22:00:01。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1,奖励楼主25分以及37华新币,时间:2021-03-26 22:00:01。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8,奖励楼主4分以及6华新币,时间:2021-03-27 22:00:16。 (more...)
先下手为强。
先把孩子带去中国就行了。
新加坡的话只要你有一定的收入,基本都是判给女方。
中国那边你地盘,你懂的。
至于马来西亚,男方容易下黑手,很容易台底交易,只会让你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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