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utown 突然对第一&二年博士新生撤回住宿补助还溯及既往事情是这样的:
国大一&二年级的博士生这几天突然收到utown邮件说发现他们没有签三年bond,因此不该享受utown住宿补助(空调房原价900新左右,补助后价格为600新)。除了从vacation stay开始要多交300每月,由于学期初交的一整学期住宿费为补助后的价格,因此还须将差价补上,共1200+新币。
我认为不合理的原因:
1. 作为即将滚粗国大校园的老博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读博士还得签三年bond的,而且offer里也没有写啊~~
2. 即使zf决定要对老博们施加三年bond,不应该从下一批还未入学的博士新生开始实施么?这样他们还有选择的权利
3. 要求补交差价,这不是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了吗?
4. 不带这样欺负国际学生的T.T
想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如果有当事人们发现信息不完整可以补充。。。欢迎讨论
(more...)
第三条感觉牵强 这不是通用原则 即使有这个原则也是适用于新法新规定
如果这是这两天才生效的规章制度,你就只需要补交两天的补贴,以后按没补贴的交。
如果是你住的第一天起,按照当时的条例和你当时的身份,你就不应该享受补贴,而且到现在相关条例没有改变你的相关身份也不变,现在要求你把补贴给回去,很合理啊。
如果是中间某个时候,。。。,以此类推。
如果是你住的第一天起,按照当时的条例和你当时的身份,你就不应该享受补贴,而且到现在相关条例没有改变你的相关身份也不变,现在要求你把补贴给回去,很合理啊。
如果是中间某个时候,。。。,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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