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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崖士蛮 (等级:6 - 驾轻就熟,发帖:1426) 发表:2016-07-18 16:26:05  楼主  关注此帖
【法律咨询】【南洋暴雪讲法律之八】婚内房产加名之谜最近匿名版上关于房产放几个人的名字的事情各种撕。 我回帖的时候已经说明了——随便撕,撕到头丝毫不影响两人的财产分配,该怎么分还是怎么分。 首先,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财产分配的前提是离婚。没离婚折腾两人各人占多少比例的财产比小孩子玩过家家还不靠谱。但是要不要离婚这并不是律师能够建议的事情,请找情感专家/咨询师。 第二,在假设要离婚的基础上,新加坡的做法是讲两人的所有婚后财产放在一起作为资产池进行分配。和哪一栋房子在谁的名下没有半毛钱关系。至于哪些财产算婚内财产我似乎以前讲过。简单重复下婚后买的房子算,婚后挣的钱算,婚后还在还贷款的房子也算,各自收的馈赠不算。其他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第三,甚至房产如果钱是谁出的(父母,贷款,等等),出资多少比例,都有不同的说法。具体我非常不情愿铺开,铺开了讲就是法学院半个学期的一门课的量(resulting trust/advancement, Constructive Trust, Common Intention Constructive Trust等等),估计你们听了也是要吐血在地上。一个大原则,新加坡法律一定是公平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我能给大家的唯一的建议是谁付了多少钱,当时怎么商量的,当时留书面证据。Em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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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讨论下这位网友说的情况属实吗?

“如果你老公是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或任何以CPF形式以外的方式和你平均负担月供的话,真的如果有一天你们离婚,你想要拿回整套房子(因为是你一个人的名字)而不分你老公一分钱的话,他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如果你翻脸不认人,之前的他转账给你的钱也无法证明是他对这套房的contribution,可以被理解成作为任何其他用途而不是还月供的钱,就算是exactly half of the monthly housing loan,精确到小数点也没办法实际证明。这样他的钱就打了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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