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男方患有精神病,婚前没有告知,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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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问题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6) 发表:2015-02-12 09:50:16  23楼 
结婚已满三年,楼下说的申请婚姻无效是行不通的妇女宪章107条(b): the court shall not grant a judgment of nullity on the grounds mentioned in section 106(c), (d), (e) or (f) unless it is satisfied that proceedings were instituted within 3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e marriage. 其中(d)是基于精神疾病原因申请无效。 所以只能申请离婚。 但是离婚的理由不能基于精神疾病。精神疾病作为离婚理由在大概30年前(198x年)就取消了。 离婚这条路需要基于unreasonable behaviour,意思是说不是因为精神疾病,而是因为精神疾病导致的各种行为(包括暴力行为)使你无法合理的与其共同生活。具体请询问离婚律师。这事情不容易做。 目前,你先把男人送医疗机构吧,放在家里迟早要出问题的。
因为他是时好时坏的
目前精神病院并不受理,而且他正常的时候也坚决不去。
现在的状况是,他一直在服药,可是不能有任何激动,收到水电费账单,都会让他十分激动,彻夜不眠
而且这种情况,医生已经说男方几乎不能生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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