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男方患有精神病,婚前没有告知,可以离婚吗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本帖共有 56 楼,当前显示第 13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南洋暴雪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818) 发表:2015-02-12 01:50:56  13楼 
结婚已满三年,楼下说的申请婚姻无效是行不通的
妇女宪章107条(b):
the court shall not grant a judgment of nullity on the grounds mentioned in section 106(c), (d), (e) or (f) unless it is satisfied that proceedings were instituted within 3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e marriage. 其中(d)是基于精神疾病原因申请无效。
所以只能申请离婚。
但是离婚的理由不能基于精神疾病。精神疾病作为离婚理由在大概30年前(198x年)就取消了。
离婚这条路需要基于unreasonable behaviour,意思是说不是因为精神疾病,而是因为精神疾病导致的各种行为(包括暴力行为)使你无法合理的与其共同生活。具体请询问离婚律师。这事情不容易做。
目前,你先把男人送医疗机构吧,放在家里迟早要出问题的。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56 楼,当前显示第 13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