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周为雇主煮饭几次不算那么是不是要法律规定女佣每周冼地板几次,冼衣服几次?
有的女佣雇主出国几个月,啥不用做,雇佣双方同意就行。难道你也去告她?
看问题要看本质。
如果真需要做几次饭,当然可以。这个案例明显就是用做饭做掩护,为了维持身份,然后去店里打工挣钱。如果这个例子可以推广,所有人都可以雇女佣,每天来拖一次地,然后女佣去非法打工,被抓的话是自己违法,和雇主无关。很久以前,新加坡也是非法打工很多,怎么也控制不住,当时主要的问题就是只处理打工的人,不处理雇主。后来改为两边都处理,马上就搞定了。
我猜这么判的本意,是为了那个雇主开脱,认为没有法律责任,否则虚假雇佣,肯定是不合规的。
我猜这么判的本意,是为了那个雇主开脱,认为没有法律责任,否则虚假雇佣,肯定是不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