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新闻真的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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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ylee
(等级:
3 - 略知一二
,发帖:648)
发表:2021-02-04 11:48:5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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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fcukfcuk 的大作中提到:
【其它话题】遇到这种屋霸,勿洛的这个屋主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欠租20个月,警察来了都赶不走,正应了一句话,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21-02-04 22:00:02。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7,奖励楼主6分以及9华新币,时间:2021-02-05 22:00:06。 (more...)
看了这个新闻真的很无语
既然拖欠房租那么久,是不是说这个租约就不能成立了?为什么屋主不能找个保安公司破门而入,把他们的东西全部丢出去呢?真气人!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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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ylee
(等级:
3 - 略知一二
,发帖:648)
发表:2021-02-04 16:47:41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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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qingni2 的大作中提到:
我给你举个简单例子我和你签个合同,卖一个手机给你。合同规定你付钱后手机就归你了。你付了钱,在我给你手机之前,你可以把手机抢过去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的。就算我不给你手机,你也不可以抢。能做的就是去法院起诉,要么要求退钱,要么要求给你手机。当然也可以要求所有其他的损失,比如时间,经济,精神等损失。但是不能要求处罚。 法治社会,民事纠纷只能通过法院判断,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个人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的,否则这个世界就乱套了。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对合同的理解和判断去使用暴力,结果就回到了丛林社会。 所以楼上有人说找人或者保安公司,其实是不可能的。就类似出钱让别人犯罪,没有人干的。
实在是很难理解
法律是保护无赖的嘛.......守法的人浪费时间,律师费,机会成本,还收不到房租,活该被欺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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