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签署吧签署的前提是,公正方能够核实 这个人确实对房产有所有权,如果涉及到多个房主,还有关系证明。可能领事馆级别不够?就像如果护照过期了,领事馆可以根据旧的很快发新的;但如果是护照丢失,领事馆就要返回国内去核实身份,没办法独立补发。我去年是回国公正委托书的,确实提供了很多证件,还要手拿证件拍照什么的。倒是不用非得回房产所在地方办,国内异地办理公证是可以的。
当然,公证只确认签字真实
不能也无法确认财产归属和特性 -如果用使馆盖过章就说房子是你的,显然是想多了
当初我们卖方有几个人, 只有一个人签了委托书,其余的继承人全部签放弃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声明书 -公证认证只是证明这个声明书是真实有效的, 至于房产归属,原来是谁就是谁的-这样比较简单
当然其他文件还是需要,产权证,出生公证,国籍变更证明。。。。好多
要不可以问问专业律师
-我们是顺利卖掉了 原来认为无法处置的屋子 -无论出租,出售,甚至捐献都做不到。-因为产权人去世好多年了。
当初我们卖方有几个人, 只有一个人签了委托书,其余的继承人全部签放弃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声明书 -公证认证只是证明这个声明书是真实有效的, 至于房产归属,原来是谁就是谁的-这样比较简单
当然其他文件还是需要,产权证,出生公证,国籍变更证明。。。。好多
要不可以问问专业律师
-我们是顺利卖掉了 原来认为无法处置的屋子 -无论出租,出售,甚至捐献都做不到。-因为产权人去世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