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渣男或者渣女追求你公司的已婚美女或帅哥未遂怀恨在心,伪造一点证据去跟你们公司hr举报是否就能达到目的让被害人丢工作?万一遇到一个较真儿的,去告公司根据不实证据解雇要求赔偿名誉和心理损失,谁要背锅?
你可以说我们公司就这么严格,只要有伤风败俗破坏公司形象的可能,我们情愿错杀也不愿放过,那当我什么都没说…
我同意东北女生的,要闹就闹大,搞得满城风雨负面影响很大再去找对方老板和hr,公司为了不被拖下水可能会劝退,但静悄悄的,光找hr指望hr给出头,天真了点。
未经老板批准去开uber算second employment,大部分公司都不允许,跟婚外情性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