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啥了解不了解的网站要生存,要赚钱,就这么简单,其他什么精神啊,主义啊,价值观啊,网站都不在乎,只是你在乎
一次性回答这个问题
非营利组织(NPO) 在新加坡叫做 Volunteer Welfare Organisations,可以以society, charity或是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trust的形式注册。 前两者在 Societies Act 下注册,后者Companies Act。
所以新加坡的法律并不阻止NPO通过商业运营获得收入(btw我并不知道任何这样规定的国家,中国有相应政策但实际运营中并不实践)。把非营利组织和盈利性行为分开的主要因素,是收入分配。
非营利组织获得的收入必须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运营活动,而盈余(surplus)必须留用于支付该组织将来的相关活动,而不能以分红形式分配(If there are surplus funds then it is not distributed among its members, but, retained and used for its future activities )。在华新工作人员不领薪酬不分红的情况下,更没有分配剩余利润一说。
纯理论上来说,你把非盈利和非营利这两个概念搞混了(英文则没有这个问题),只看到产生利润的前半部分,没看到利润分配的后半部分,后半部分才是法律主要控制对象。就像所有的其它商业形式一样,网站只是一种运营手法。非营利组织可以以任何形式运营,它们的动机,再分配机制,担任的社会角色,才是它们提供的价值。
其它逻辑洞太多不填了。。
所以新加坡的法律并不阻止NPO通过商业运营获得收入(btw我并不知道任何这样规定的国家,中国有相应政策但实际运营中并不实践)。把非营利组织和盈利性行为分开的主要因素,是收入分配。
非营利组织获得的收入必须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运营活动,而盈余(surplus)必须留用于支付该组织将来的相关活动,而不能以分红形式分配(If there are surplus funds then it is not distributed among its members, but, retained and used for its future activities )。在华新工作人员不领薪酬不分红的情况下,更没有分配剩余利润一说。
纯理论上来说,你把非盈利和非营利这两个概念搞混了(英文则没有这个问题),只看到产生利润的前半部分,没看到利润分配的后半部分,后半部分才是法律主要控制对象。就像所有的其它商业形式一样,网站只是一种运营手法。非营利组织可以以任何形式运营,它们的动机,再分配机制,担任的社会角色,才是它们提供的价值。
其它逻辑洞太多不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