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专业解答!有一个小地方需要澄清,对方还没有入住呢,要一个半月之后才入住,自然也不存在搬家的问题。我的目的也不是寻求支持去说服对方,因为在签约第二天我就和对方达成和解协议,我赔偿对方两个月房租。今天执行!我也不是要告对方,我是想知道如果我不同意对方赔偿要求,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他去告我的话,法律上是怎么处理这种问题?法律上判我赔偿也是会有一个限度,也不会他要多少就是多少吧?如何合同中没有写明赔偿条款,会如何裁判呢?
我没搞清楚,5千和‘两月房租’之间是什么关系?
两个月房租就是5千?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她离入住还差1个半月)她要你陪2个月的租金,无论如何都不合理。
但是根据此楼你的说法,你已经和她达成协议,同意配她2月租金了,是吧?那样的话,你和她之间已经达成了SETTLEMENT,就相当于一个协议了。你要到法庭上去,估计法官会说,既然你自己同意了,就按照你们之间的协议执行。
如果你没有自己同意赔偿這么多的话,那就能让法官去判断应该让你罚多少。但是已经迟了。你理亏太大了。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她离入住还差1个半月)她要你陪2个月的租金,无论如何都不合理。
但是根据此楼你的说法,你已经和她达成协议,同意配她2月租金了,是吧?那样的话,你和她之间已经达成了SETTLEMENT,就相当于一个协议了。你要到法庭上去,估计法官会说,既然你自己同意了,就按照你们之间的协议执行。
如果你没有自己同意赔偿這么多的话,那就能让法官去判断应该让你罚多少。但是已经迟了。你理亏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