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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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湿湿一大坨 (等级:6 - 驾轻就熟,发帖:5227) 发表:2016-03-31 18:19:32  15楼 
上次的讨论也没人说她在法律上有错啊~大家说的不都是她在道德上有错,不能算没有责任的无辜者么~ 如果你的假设是法律上没错就是真的没错别人或自己发生什么事都不怪不到她,那么你还需要再多论证几句哦~
或者说,错,但并不应该承担这样的后果
比如说小偷进屋盗窃被屋主杀了,这两种行为在法律上都有过失,可是说小偷是咎由自取就过分了。咎由自取仅仅是当后果与盗窃行为成为合理因果关系时才可以说,比如被逮捕坐牢。虽然说前者盗窃是后者杀人的先决条件(没盗窃就不会被杀),但是被杀原本就不应当是盗窃该受的责罚。

我觉得应该将两种行为分开来讲。

盗窃是错,屋主是盗窃的受害者。
杀人不对,小偷是杀人的受害者。
两个人分别是两件事的受害者,而这两件事不应当被赋予因果关系。

女孩子劈腿是错,男孩子是受害者。
被激怒杀人呢,女孩子绝对是受害者。
我只是觉得不应该把劈腿和杀人扯上关系并合理化,比如说:不劈腿就不会被杀,被杀就是因为劈腿。这样的指控对女孩子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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