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写信给manager那一刻起,你被要求归还多发的钱和cpf就是铁定的因为HR犯了错,她想掩盖所以你打电话后没找你还钱。因为她评估了一下,这个错误被发现的概率很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时候不去去看你当年签的合同的。
你傻叉叉的捅去她manager那里,HR manager本身没犯错误,只是手下人犯错了,无所谓隐瞒,必向你追讨。只是作主张分期追讨
,却忘记了追讨多交的CPF。可见HR manager有疏忽或者不精通业务。
写信给CEO更是职场大忌,你把HR整个部门的错误都捅出去了。而且还让你小老板也在场,让他也卷入了。真是损人不利己啊。
老板看你这个智商和情商,以后升职你是无望了,赶紧找下家吧。
干过写信给CEO这种事的,古今中外,从来没好下场,遇有裁员,100%先裁你。
看了你的回复,学了好多,把链接给了闺蜜了。
闺蜜现在也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想要辞职。但是应该怎么辞职然后不影响下家呢?毕竟新加坡这么小,还是去读书,闺蜜考虑去英国读书,但是合同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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