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动不动就闹离婚的人,趁早离了的好。平时赌气说两句,冷战两天也就算了。谁会没事就闹离婚玩?要么是真的感情破裂,要么是不懂得珍惜感情。前者离婚是解脱,后者离婚是上课。俩人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感情,别人还劝你,吃饱了撑的啊!
另外凭我日渐衰退的记忆,在新加坡离婚有这么几种办法:
1)举证配偶通奸,或其他不可接受的行为。
2)为配偶遗弃两年。
3)协议分居三年。
4)无协议分居四年。
另外结婚三年之内如非法院特许不得要求离婚。
我个人以为,结婚证跟婚姻根本是两回事。前者是经济和社会需要的产物,后者是精神生活的产物,严肃对待结婚证,说明你看重财产,看重他人的看法;严肃对待婚姻,说明你看重你和对方的精神契合。这两种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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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什么样的特许可以3年之内离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