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回”
——散忆旅居美国的日子
1.
昨晚整理了Space上旅居美国时拍的照片;整理完突然意识到,8月2日,三年前就是这一天,我从旧金山飞回新加坡。流水一般的日子,一晃三年过去了——虽然看这些扫描的照片,在美国各地旅行的记忆还历历在目。
身边有很多同事或老师曾留学欧美,不过三五年光景,却每每喜用一个词:说自己想“回”美国或英国,仿佛那里才是他们真正的家。我对这个“回”字的用法颇敏感,因为我在心里怀疑,有家可归、而且旅居他乡仅仅三五年的人,和长久离开了家、而在外地的生存打拼并不那么确定的人,对异地、对“回家”的理解大概是很不一样的。换言之,我告诉自己无妨原谅这些误差和偏见。
我看看自己,日久则西化深矣:比如饿的时候就想念面包和乳酪,或者咖啡和蛋糕;有时脑子里想事情是用英文想的,有些语句也只能用英文表达;读《圣经》我倾向于读英文版;西方艺术史是我的兴趣之一,但对书法和盆栽我几乎一窍不通……即使如此,前一阵子和马蹄聊天时我说,如果人生中能有一段时间在欧美旅居,的确是一番见识、一种幸福;但倘若在欧美国家定居、更兼得在那里终老,或许就不那么幸福了。即使是华人众多、唐人街店铺茂密的城市,比如洛杉矶、旧金山、纽约或波士顿,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嗯,这些算是我的偏见。
2.
有些触动,或许藏在心里很久都不曾说出来。爱伦坡曾说,即使是最好的作家,也不敢写出心中全部的思想和感情,因为怕纸张会被这些思想和感情所烧毁——对于曾经历这一切的主角而言,我想,重睹这样的文字必然会触目惊心,何况首先将这种种复杂的感触化成文字就是一项难题。
当我意识到我从美国回来这个小岛已经三年了之后,我感到,如今的自己终于有把握抒写一些当时的感触:一个旅人的回忆,在远方广阔的大地上、同时在内心一方更辽远的空间里的双重行旅,并在这番行旅中对自我的运命重新发现。
在去美国之前,我离开家、来到这个小小的岛国已经七年了。
“七年”,这是一个酝酿着微妙变故的时限,只有在变故突然显明的那一刹那,主角才恍然大悟先前的蒙昧。第七年是格外晦暗的一年,如诗篇23章所说的“the darkest valley”(有些圣经版本译作“the darkest valley of death”)。若说刚出国的一两年,毕竟太小不知事,又忙着读英文、忙着适应全新的环境,并未能体会在十几岁的年纪就离开家,对父母、家人和对自己都将意味着什么——等稍稍明白过来一点后也太晚了。思索并不完全明白的过去,以及更加不明白的未来,都无法揭示答案:这就是守着一杯茶枯坐了许多个夜晚后发现自己所置身的困境。那一年我也遇到了D,不久恋爱突然降临,一种不一样的生活,卷着祝福与期望,同时如潮水般涌来——令我不知所措。我总觉得自己仿佛逃一样先逃回了家、再远远地逃去美国。我难以让D、也让周围人明白的是,对于内心的失落、焦灼与茫然而言,恋爱算不上对症下药:在一个无法肯定未来会活多长的人眼里,爱情和家庭的主题似乎都遥远得不切实际。
当许多问题盘踞在内心:比如关于神、关于真正的信仰;关于生命中的安全感;关于个体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关于曾经做错的决定,是否真的错了,如果真的错了是否继续将错就错;关于未来,务实还是务虚,这又源自究竟想要怎样的一种生活,以及这种欲望是否有实现的可能……当然,旅人永远面对一个问题,用一个字概括就是:“家”——家在哪里?如何寻觅又如何回去?事实上,开始读哲学之后我问过自己无数次:即使明白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是否就能确定我该往哪儿去?
我能够肯定的只有一件事:我无处可逃,因为无论走到哪里,这些问题都如影随形;去美国也不过是暂时的出逃,我知道。
可是,能暂时出逃也好。
3.
倘若乡愁是一种绝症。
以前学校里有一位教音乐的女老师,40岁不到的年纪,黑眼珠又圆又亮,一用美声唱歌就容光焕发。她有一次告诉学生自己患绝症了,看到同学们肃然的脸,她又立即自我解嘲说,她患的绝症就是关节炎:“因为治不好的病就算是绝症呀!”
这是我来新加坡之后同学告诉我的。那时这位老师已离开人世——后来我们才明白,她并不是开玩笑,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已被诊断出晚期癌症。
“治不好的病就算是绝症呀”,这句话一直印在我脑海里。我发现自己也患上了“绝症”:Nostalgia。这个词倒真的很像西文里一种病的名称。
在加大求学时,更多时候我被认为是来自新加坡而非来自中国。去美国的坡人也变得和本地不同:摘下了礼貌的矜持和淡漠,仿佛突然生就一份同胞之谊——我也连带“沾光”。然而,那几年我想家想得厉害,对江南的怀念几近偏执——日常所用物什都从家里带来;每次回家一再地寻访园林或水乡小镇,沉浸在那种极“江南”的氛围里,直到把江浙沪甚至徽州一带所有这样的地方都走遍了……二月时我去斯坦福大学找一位坡人朋友,他也是报馆的奖学金得主,同时是莱初长我几届的学长,彼此还相熟。他看我穿上那件从家里带去的红色软泥料子的长风衣(岛国看不到这样裁剪的衣服),丝绸围巾上印着水墨扇子图案,提包则是江南特产的蓝色印染花布手工缝制的——我现在还记得他当时的一脸愕然。
也正出于同一种感怀,当我走在亚特兰大和查尔斯顿的老城区里时,透过城市今天的面貌,我真正触碰到的仿佛是往昔的“老南方”。我不断回想起《飘》,一种顿然的失落与氤氲不尽的乡愁,让我对这部表面看来属罗曼史的作品有了比以往更深入的解读(与此同时,多年来我都不敢碰福特纳的作品)——这更近于一种文化上的、精神上的构建,我知道,可我并不介意;因为作为一个唯心主义的信徒,我倾向于认为心灵的投影是比外在科学化的世界更近切的真实。南北战争的起因、结果和历史意义是一回事,这场战争在某些群体眼中意味着什么则可能是另一回事。“You can tell your grandchildren how you watched the Old South disappear one night.”——对我自己而言,在十年前那个苍白的冬天,那个曾经懵懵懂懂的我不是也在一夜之间告别了江南么?后来长大了的我屡屡回去寻找,然而,还能找回么?
To be continued.
1.
昨晚整理了Space上旅居美国时拍的照片;整理完突然意识到,8月2日,三年前就是这一天,我从旧金山飞回新加坡。流水一般的日子,一晃三年过去了——虽然看这些扫描的照片,在美国各地旅行的记忆还历历在目。
身边有很多同事或老师曾留学欧美,不过三五年光景,却每每喜用一个词:说自己想“回”美国或英国,仿佛那里才是他们真正的家。我对这个“回”字的用法颇敏感,因为我在心里怀疑,有家可归、而且旅居他乡仅仅三五年的人,和长久离开了家、而在外地的生存打拼并不那么确定的人,对异地、对“回家”的理解大概是很不一样的。换言之,我告诉自己无妨原谅这些误差和偏见。
我看看自己,日久则西化深矣:比如饿的时候就想念面包和乳酪,或者咖啡和蛋糕;有时脑子里想事情是用英文想的,有些语句也只能用英文表达;读《圣经》我倾向于读英文版;西方艺术史是我的兴趣之一,但对书法和盆栽我几乎一窍不通……即使如此,前一阵子和马蹄聊天时我说,如果人生中能有一段时间在欧美旅居,的确是一番见识、一种幸福;但倘若在欧美国家定居、更兼得在那里终老,或许就不那么幸福了。即使是华人众多、唐人街店铺茂密的城市,比如洛杉矶、旧金山、纽约或波士顿,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嗯,这些算是我的偏见。
2.
有些触动,或许藏在心里很久都不曾说出来。爱伦坡曾说,即使是最好的作家,也不敢写出心中全部的思想和感情,因为怕纸张会被这些思想和感情所烧毁——对于曾经历这一切的主角而言,我想,重睹这样的文字必然会触目惊心,何况首先将这种种复杂的感触化成文字就是一项难题。
当我意识到我从美国回来这个小岛已经三年了之后,我感到,如今的自己终于有把握抒写一些当时的感触:一个旅人的回忆,在远方广阔的大地上、同时在内心一方更辽远的空间里的双重行旅,并在这番行旅中对自我的运命重新发现。
在去美国之前,我离开家、来到这个小小的岛国已经七年了。
“七年”,这是一个酝酿着微妙变故的时限,只有在变故突然显明的那一刹那,主角才恍然大悟先前的蒙昧。第七年是格外晦暗的一年,如诗篇23章所说的“the darkest valley”(有些圣经版本译作“the darkest valley of death”)。若说刚出国的一两年,毕竟太小不知事,又忙着读英文、忙着适应全新的环境,并未能体会在十几岁的年纪就离开家,对父母、家人和对自己都将意味着什么——等稍稍明白过来一点后也太晚了。思索并不完全明白的过去,以及更加不明白的未来,都无法揭示答案:这就是守着一杯茶枯坐了许多个夜晚后发现自己所置身的困境。那一年我也遇到了D,不久恋爱突然降临,一种不一样的生活,卷着祝福与期望,同时如潮水般涌来——令我不知所措。我总觉得自己仿佛逃一样先逃回了家、再远远地逃去美国。我难以让D、也让周围人明白的是,对于内心的失落、焦灼与茫然而言,恋爱算不上对症下药:在一个无法肯定未来会活多长的人眼里,爱情和家庭的主题似乎都遥远得不切实际。
当许多问题盘踞在内心:比如关于神、关于真正的信仰;关于生命中的安全感;关于个体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关于曾经做错的决定,是否真的错了,如果真的错了是否继续将错就错;关于未来,务实还是务虚,这又源自究竟想要怎样的一种生活,以及这种欲望是否有实现的可能……当然,旅人永远面对一个问题,用一个字概括就是:“家”——家在哪里?如何寻觅又如何回去?事实上,开始读哲学之后我问过自己无数次:即使明白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是否就能确定我该往哪儿去?
我能够肯定的只有一件事:我无处可逃,因为无论走到哪里,这些问题都如影随形;去美国也不过是暂时的出逃,我知道。
可是,能暂时出逃也好。
3.
倘若乡愁是一种绝症。
以前学校里有一位教音乐的女老师,40岁不到的年纪,黑眼珠又圆又亮,一用美声唱歌就容光焕发。她有一次告诉学生自己患绝症了,看到同学们肃然的脸,她又立即自我解嘲说,她患的绝症就是关节炎:“因为治不好的病就算是绝症呀!”
这是我来新加坡之后同学告诉我的。那时这位老师已离开人世——后来我们才明白,她并不是开玩笑,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已被诊断出晚期癌症。
“治不好的病就算是绝症呀”,这句话一直印在我脑海里。我发现自己也患上了“绝症”:Nostalgia。这个词倒真的很像西文里一种病的名称。
在加大求学时,更多时候我被认为是来自新加坡而非来自中国。去美国的坡人也变得和本地不同:摘下了礼貌的矜持和淡漠,仿佛突然生就一份同胞之谊——我也连带“沾光”。然而,那几年我想家想得厉害,对江南的怀念几近偏执——日常所用物什都从家里带来;每次回家一再地寻访园林或水乡小镇,沉浸在那种极“江南”的氛围里,直到把江浙沪甚至徽州一带所有这样的地方都走遍了……二月时我去斯坦福大学找一位坡人朋友,他也是报馆的奖学金得主,同时是莱初长我几届的学长,彼此还相熟。他看我穿上那件从家里带去的红色软泥料子的长风衣(岛国看不到这样裁剪的衣服),丝绸围巾上印着水墨扇子图案,提包则是江南特产的蓝色印染花布手工缝制的——我现在还记得他当时的一脸愕然。
也正出于同一种感怀,当我走在亚特兰大和查尔斯顿的老城区里时,透过城市今天的面貌,我真正触碰到的仿佛是往昔的“老南方”。我不断回想起《飘》,一种顿然的失落与氤氲不尽的乡愁,让我对这部表面看来属罗曼史的作品有了比以往更深入的解读(与此同时,多年来我都不敢碰福特纳的作品)——这更近于一种文化上的、精神上的构建,我知道,可我并不介意;因为作为一个唯心主义的信徒,我倾向于认为心灵的投影是比外在科学化的世界更近切的真实。南北战争的起因、结果和历史意义是一回事,这场战争在某些群体眼中意味着什么则可能是另一回事。“You can tell your grandchildren how you watched the Old South disappear one night.”——对我自己而言,在十年前那个苍白的冬天,那个曾经懵懵懂懂的我不是也在一夜之间告别了江南么?后来长大了的我屡屡回去寻找,然而,还能找回么?
To be continued.
大音希聲,大象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