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屋主自己的房子就没损失,屋主出租房屋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房产税,每个月的物业费,中介费,家具电器折旧和修理。
没有pre-termination clause的话原则上双方都不能提前中止合同,虽然合同里面并没有写不能提前中止合同。租客无故毁约搬走,除了押金扣除(因为毁约在先),屋主可以追讨的损失包括:寻找新租客的中介费,毁约的前租客未住满的期限中介费(按比例计算),新租客入住之前的空置期租金以及新租约比之前少的租金差价直到合同期满为止。
楼主吃亏的地方在于没有书面的合同,也没有stamping,虽然说口头协议不需要stamping, 也要有录音之类证明双方有口头协议。至于租客的行为只能用图样图森破和无知无谓,有钱任性来形容。
没证据是拿租客没什么办法,不过中介做的不地道,入住之前都没准备好合同,也没有协助提醒屋主出租组屋的注意事项(组屋不是你想租就能租),估计也没交代有没有检查过租客的合法身份和证件,这是属于失责,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