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警方办案是这样的,大跌眼镜了话说之前我因为Yahoo邮箱被侵报了案。过了几天,警方和我联络说,由于Yahoo alert email上显示入侵者ip 来自美国,而且雅虎又是美国公司,已经超越了新加坡警方的管辖区,所以这个案子不能追查下去。在我表示惊讶后,警方解释:你在别的国家遇到这种事,那里的警察也是会这样处理的。真的吗?天朝也这样么?
警方继续解释:如果雅虎的警告邮件没有显示入侵者ip是来自哪里,警方反而会主动联系雅虎索取相关信息。但一旦查出入侵者ip是美国的,也是不会继续调查了。
看来雅虎邮件写明ip来自美国竟是多此一举了?对调查反而是种阻碍了?
我说:我在公司登陆雅虎邮箱也会显示美国ip啊。是不是意味着,我如果入侵谁的邮箱,也可以因此逃脱警方追捕。
对方支支吾吾了。
这番交谈,感觉警察是指望不上了,还是得我自己联系雅虎Legal Department。在Yahoo网站上看到这一段话
You'll need to request any additional information on the login history for your account from the Yahoo Custodian of Records. Please note that the release of this information may require a subpoena or court order
据此我问对方:如果雅虎问我要subpoena或court order什么的才肯给我logi (more...)
就此打住吧 不是说报案就一定要结案或者报案就能水落石出的
警力是有限的,无论是时间还是资源。 这就好像金字塔,最上面的案子最少,但愿意花费大量的警力。比如之前为了抓selamat,警力大批,其他配套也是全面跟上,比如实验室。
楼主这种事情离金子塔顶太远,到了楼主这种芝麻小事,先别说同级别的成千上万,在金字塔上方的也是成千上万,永远轮不到的。
再继续警察最多安抚,再继续就是骚扰警察了。这就好像掉了钱包,警察只能备份,有人捡到会联系你,但不会动员大量警力去采访排查,搜指纹,调动所有录像。。。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