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定义何为实质证据?是说指纹吗?作案工具吗?例如某人在犯罪现场留下了指纹,警方提取指纹发现和某人匹配,这种算实质证据了吧!但如果他戴了手套作案,指纹没有留下,但有别的蛛丝马迹,疑点都指向他,警方难道就不能调查他了吗?最起码,见个面约谈一下,问问可疑人士案发当时人在哪,在做什么,这些询问总是可以做到的吧?如果警方毫无作为,只等着受害人自己收集证据,那十有八九疑案变悬案,对警方形象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事
关键在于你这个跟犯罪差远了 你的逻辑用不上你的事情 参考上面金字塔的比方
犯罪现场就不用拿来跟你这个类比了,至少有点正常逻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