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那位先生原来我的密码还在还能发贴……
原来,这里这么热闹……
偶就初中语文水平,还是70分左右那种……文学就免提了,就转一篇原创的吧……
“技术层面”的东西,就不要跟我提了……看,标点符号都不会用,通篇省略号,看得头晕~
原文在:http://www.blogwind.com/Wuvist/4296.shtml
====那位先生====
应该是在初中的时候开始看卫斯理的吧……记得第一本看的是《瘟神》,老实说,我很欣赏书中提到的那个疯狂的设想……所以,便一直看下去了……
在过去的近十年时间,卫斯理,或者说倪匡的著作是我看得最多的……倪匡的卫斯理系列书我全部都看完了……也曾经买过很多本……我是说在新加坡买的正版,不过,每次回国均会拿去送人,自己现在反倒一本都没有剩下了……
原振侠系列我看了大半……不是很有兴趣全部看完……亦舒比原振侠好看……亦舒,或者说倪亦舒的书是我在过去十年时间中看得第二多的……她的长篇我也基本上看完了,全部都是从新加坡图书馆借来或者直接在书店看的……从来没有买过……倪氏兄妹再加上蔡澜,基本上,我近十年看的书都是他们三人的了,课本与技术性书籍不算。
倪匡的书很多很杂……可以称得上系列的,除了卫斯理、原振侠,还有亚洲之鹰、年 (more...)
大约没看过倪匡的书
卫斯里倒是听说过,乍听起来象是个外国人的名字或者至少是ABC或者UBC什么的,看来应该是个HBC。
亦舒的大约看过几十个字的样子,兴趣索然,就放下了。
金庸的现在也不喜欢看了,因为什么?因为太好了,所以不看了。看书是要看有用的书,不管是为了长知识增阅历还是为了打发时间疏缓情绪,但金老先生的书写的太好了,故不可以看,因毒品和好书是一类兴致的,太吸引人的东西便有其可疑之处,因这不符合自然之道。故,一般不看,偶而也看,什么时候呐,比如想起某个小情人或者某几个小情人的时候吧,玩笑玩笑,诸位男丁女丁不可当真,应该是想起人间不平需要偶等辣手干预的时候吧,咳,这就更透着假了,SO,就不要追问了,因偶也不知道。但极少看了,就象小时候的玩具现在都不玩了,尽管还是喜欢玩具,比如PS2或者PS3。
古龙的很酷啊,基本上是个社会的LOSER和HERO,基本上LOSER和HERO经常被偶们这种普通人联系在一起。奇怪的是,偶并不对WINNEER感兴趣,因他是下一个LOSER,为什么,简单啊,没有黑就没有白啊,去过GENTING的人都知道,一直开BIG/BIG/BIG,然后就可能是SMALL了,哪里有一直BIG的道理啊,所以,就是这样子,很简单的一个道理,经过一些愚蠢的家伙的文字包装变成了使大家模糊不清的道理。还不信?看看台湾最近的力霸集团吧,老板跑到大陆,又被劝到美国去了。
喜欢和爱不同,爱是一种毒品,爱一本书,爱一个人,不可以爱很多,就算是荷兰毒品合法,也没见荷兰人每天以毒品为食品啊。喜欢便不同了,这个词汇比较好,你可以喜欢一本书,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复数并不会增加你的危险。这是自然之理。那么博爱啊,哦。。。宗教的事情,不要问偶,问OCBC,哦,不是,是GOD。尽管GOD很POWERFUL,但偶并不把辛苦赚来的钱存在他那里。
对一本书有七分喜欢,三分淡漠是比较好的,也是偶掌握的尺度,若有感觉会超过,便会警惕了,也会使偶产生本能的敌视和疏离。花也是,所以牡丹和梅花都做了国花比较好,只有牡丹是俗气的土气的和贫下中农气的,只有梅花则太清冷太高远太土豪劣绅气了。。。
嗯,就要这里吧,多说了不好。嗯。
亦舒的大约看过几十个字的样子,兴趣索然,就放下了。
金庸的现在也不喜欢看了,因为什么?因为太好了,所以不看了。看书是要看有用的书,不管是为了长知识增阅历还是为了打发时间疏缓情绪,但金老先生的书写的太好了,故不可以看,因毒品和好书是一类兴致的,太吸引人的东西便有其可疑之处,因这不符合自然之道。故,一般不看,偶而也看,什么时候呐,比如想起某个小情人或者某几个小情人的时候吧,玩笑玩笑,诸位男丁女丁不可当真,应该是想起人间不平需要偶等辣手干预的时候吧,咳,这就更透着假了,SO,就不要追问了,因偶也不知道。但极少看了,就象小时候的玩具现在都不玩了,尽管还是喜欢玩具,比如PS2或者PS3。
古龙的很酷啊,基本上是个社会的LOSER和HERO,基本上LOSER和HERO经常被偶们这种普通人联系在一起。奇怪的是,偶并不对WINNEER感兴趣,因他是下一个LOSER,为什么,简单啊,没有黑就没有白啊,去过GENTING的人都知道,一直开BIG/BIG/BIG,然后就可能是SMALL了,哪里有一直BIG的道理啊,所以,就是这样子,很简单的一个道理,经过一些愚蠢的家伙的文字包装变成了使大家模糊不清的道理。还不信?看看台湾最近的力霸集团吧,老板跑到大陆,又被劝到美国去了。
喜欢和爱不同,爱是一种毒品,爱一本书,爱一个人,不可以爱很多,就算是荷兰毒品合法,也没见荷兰人每天以毒品为食品啊。喜欢便不同了,这个词汇比较好,你可以喜欢一本书,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复数并不会增加你的危险。这是自然之理。那么博爱啊,哦。。。宗教的事情,不要问偶,问OCBC,哦,不是,是GOD。尽管GOD很POWERFUL,但偶并不把辛苦赚来的钱存在他那里。
对一本书有七分喜欢,三分淡漠是比较好的,也是偶掌握的尺度,若有感觉会超过,便会警惕了,也会使偶产生本能的敌视和疏离。花也是,所以牡丹和梅花都做了国花比较好,只有牡丹是俗气的土气的和贫下中农气的,只有梅花则太清冷太高远太土豪劣绅气了。。。
嗯,就要这里吧,多说了不好。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