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那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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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梅花宝剑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4586) 发表:2007-01-22 10:09:10  5楼 
大约没看过倪匡的书
卫斯里倒是听说过,乍听起来象是个外国人的名字或者至少是ABC或者UBC什么的,看来应该是个HBC。
亦舒的大约看过几十个字的样子,兴趣索然,就放下了。
金庸的现在也不喜欢看了,因为什么?因为太好了,所以不看了。看书是要看有用的书,不管是为了长知识增阅历还是为了打发时间疏缓情绪,但金老先生的书写的太好了,故不可以看,因毒品和好书是一类兴致的,太吸引人的东西便有其可疑之处,因这不符合自然之道。故,一般不看,偶而也看,什么时候呐,比如想起某个小情人或者某几个小情人的时候吧,玩笑玩笑,诸位男丁女丁不可当真,应该是想起人间不平需要偶等辣手干预的时候吧,咳,这就更透着假了,SO,就不要追问了,因偶也不知道。但极少看了,就象小时候的玩具现在都不玩了,尽管还是喜欢玩具,比如PS2或者PS3。

古龙的很酷啊,基本上是个社会的LOSER和HERO,基本上LOSER和HERO经常被偶们这种普通人联系在一起。奇怪的是,偶并不对WINNEER感兴趣,因他是下一个LOSER,为什么,简单啊,没有黑就没有白啊,去过GENTING的人都知道,一直开BIG/BIG/BIG,然后就可能是SMALL了,哪里有一直BIG的道理啊,所以,就是这样子,很简单的一个道理,经过一些愚蠢的家伙的文字包装变成了使大家模糊不清的道理。还不信?看看台湾最近的力霸集团吧,老板跑到大陆,又被劝到美国去了。

喜欢和爱不同,爱是一种毒品,爱一本书,爱一个人,不可以爱很多,就算是荷兰毒品合法,也没见荷兰人每天以毒品为食品啊。喜欢便不同了,这个词汇比较好,你可以喜欢一本书,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复数并不会增加你的危险。这是自然之理。那么博爱啊,哦。。。宗教的事情,不要问偶,问OCBC,哦,不是,是GOD。尽管GOD很POWERFUL,但偶并不把辛苦赚来的钱存在他那里。

对一本书有七分喜欢,三分淡漠是比较好的,也是偶掌握的尺度,若有感觉会超过,便会警惕了,也会使偶产生本能的敌视和疏离。花也是,所以牡丹和梅花都做了国花比较好,只有牡丹是俗气的土气的和贫下中农气的,只有梅花则太清冷太高远太土豪劣绅气了。。。

嗯,就要这里吧,多说了不好。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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