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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签奖学金合同的时候自然有目的有利益,但要是知道来了以后新加坡人可以在网上随意侮辱我们(TR有很多甚至FB也有,FB可是实名的奥)然而如果我们反击或者侮辱他们的话就得受到舆论谴责(甚至有些会来自同胞,觉得你一个人瞎折腾,弄得整个新加坡都开始讨厌中国人了。你就是老鼠屎。)和处罚,我相信很多人会选择不签合同不来这里,留在国内或者去其他国家。
这不是拿不拿钱的问题,说“拿钱”的时候总会莫名地让我有一种是灾民受救助的感觉。你见过灾民“拿钱”的时候需要签合同的吗?大家是签了合同的,合同本身就是默认在公平的前提下签的,也就是说我们双方都赞成政府出奖学金和我们履行6年义务是完全对等的,不应该要求也不应该存在谁感激谁(这是就事论事客观地讲,当然主观和感性的话,由衷地感激新加坡政府也无可厚非,也是应该的)。你只强调“拿奖学金读书”而忽略了履行6年义务,就像是只强调长工们开饭的时候吃得多而忽略了他们吃完饭以后还得下地干活的事实,这样是很偏颇的。所以我个人认为根本就不存在“吃人嘴短”的情况。更何况就算是你所谓的我们“吃了“所以现阶段应该”嘴短“,然后不管”多委屈,怎么也得自己独立养活自己了再搞言论自由“,可我也没有看到在这个论坛里整天扯咸淡的已经可以”独立养活自己“的人们哪个有勇气敢站出来”言论自由“呀。
总而言之,新加坡是吃定你们了!!!不管是孙子还是非孙子,装孙子还是不装孙子,也就这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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