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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我对民乐的理解,我把民乐理解为三个字“我、纯、韵”
先说“我”,“我”就是表达自我,我觉得中西音乐的最本质的不同在于其内在的哲学不同。西乐着重表达感情,而中国民乐着重表达自我。或许你觉得说得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的感觉就是如此,西乐表达的是状态,而中国民乐表达的是整体。假定我是西方的做曲家,今天我高兴,我就可以写个作品,明天我不高兴,也可以写个作品。所以西乐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乐思”,他们认为音乐是表达思维的。
但是民乐不同,民乐不时你一时的喜怒哀乐,而是你长久的积淀,是你整个的人,是你个人内涵、性格、乃至人格魅力的体现。中国音乐的哲学我觉得很像王观堂先生说的“有我之境”,它要“物皆着我之色彩”,为了让一切都着其色彩,可以采用不同的乐器,可以改变其中的某一些旋律,可以忽视一切的限制。在民乐里经常可以发现同样的作品的旋律是完全不一样的,或者同样的曲调用不同的乐器来演奏,或者甚至不同的乐器演奏不同的旋律仍然有相同的名字,并非是有人错了,而是历史上曾经有音乐家,为了使作品符合自己,做了相应的改动。
另外一个证据是作品和音乐家的对应,在民乐里一个音乐家的作品往往很少,比如说说起俞伯牙就会想起《高山流水》,说嵇康等于说《广陵散》,说华彦钧等于说《二泉映月》……在西乐里面是绝对没有这种现象的如果你说“命运”等于贝多芬,那么“英雄”“月光”“布兰登保”不都无家可归了么?并不是说中国的音乐家都水平低下,一生只能写一两首曲子,而是说这个曲子才是代表他个人的,曲子就是音乐家,音乐家就是曲子了。
所谓“纯”,就是说曲子是单一的,没有复杂的“噪音”,因为曲子要表现的是“我”,所以就不要其他任何的东西来冲淡主题(这也就是我很讨厌现在给民乐加各种乱七八糟的配乐的原因)
至于“韵”,就是说曲子不是你一下能了解的,乐曲是随着你生活阅历的增加和你对它的熟悉程度而变得有味道的。
另外民乐似乎还有这样一个特点,它和语言的关系更加密切。我们目前所知道的民乐,大部分都是有词的;古代音乐性很强的文字(诗、词、曲等)也都是有曲子的。原因大概也就是我上面分析的,音乐是用来表现自我的,嗓子这个乐器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也是最“符合”自我的,所以音乐一定要有歌。“歌永言,声依永”,按照我的理解,是说器乐(声)之是“附和”声乐(歌)并为之增添光彩的工具而已。所以,民乐和文学是不可分的。民乐必须和文学相互参照起来看才行。
关于和声……嗯……我不大清楚……但是我觉得民乐里一定是有和声的(大的民乐合奏时候的乐器种类其实并不比西乐少),作曲里的“曲式”和“复调”也一定是有的,唯一不同的是它作为技术的一种,和大多数民间工艺一样是采用“口传心受”的方式传播的,老师根据他的老师所教授的内容,加上自己的实践经验,传授给学生,学生靠自己的内心和艺术实践去体会。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理论的东西。但这样一来的好处就是比较灵活而多样,也形成了现在民乐的各种艺术派别。
(夜班东芝还坏了,忙得半死,头脑不大清醒,可能有些表达的不好,凑合看吧。细节下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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