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首页 -> 华新鲜事 -> 狮城财经 | 切换到:传统版 / sForum | 树形列表
大陆政府要对海外公民收税了,大家有收到消息嘛?
<<始页  <上页   1  [2]  3  4  下页>  末页>> 

(引用 华新小号163:不应该张口就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中国是全球征税我问过四大作税务的朋友,毫无疑问,只不过法不责众,过去一直没管罢了

所以无非是政府未来有多重视这块,怎么查的问题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juvenfan (7-13 10:17,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1楼

(引用 juvenfan:中国是全球征税我问过四大作税务的朋友,毫无疑问,只不过法不责众,过去一直没管罢了 所以无非是政府未来有多重视这块,怎么查的问题)那个有住所是怎么理解的呢?你的税务朋友是怎么说的呀?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Calicocat (7-13 10:41,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2楼

(引用 dum: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请记住:当你在海外,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在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虽然不能带你去世界各地(现在也不能带...)关于有住所的解释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所以国外定居的,不征收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tiantang (7-13 11:01,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3楼

(引用 jubin:根据我的理解,大部分都符合“有住所”这条有住所不是有房产。我记得官方的解释是即使名下没房产,有家人亲戚在国内可以回去住的,也算有...)我的理解移民一代,常年在国外居住的,并不符合税务居民的条件,应该不会被包括在征税范围内。

有住所就是常驻纳税居民的意思了……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我爱吃土豆 (7-13 11:44,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4楼

这话题每过几年来一次?是某些人在找幸福感嘛?[甘言悦人 (7-13 11:53,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5楼

(引用 tiantang:关于有住所的解释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所以拿了海外绿卡、按律注销户口,就不会被征税了吧毕竟户籍都没了……哪里来的有居所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凡人 (7-13 12:27,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6楼

(引用 甘言悦人:这话题每过几年来一次?是某些人在找幸福感嘛?)在找幸福感的都是些什么人呢 国内翻墙的吗[一念成真 (7-13 13:23,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7楼

(引用 jubin:根据我的理解,大部分都符合“有住所”这条有住所不是有房产。我记得官方的解释是即使名下没房产,有家人亲戚在国内可以回去住的,也算有...)有住所就是有户口不过中新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啊 没听说这个协议作废 应该暂时不会波及新加坡吧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lamanouyang (7-13 14:44,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8楼

(引用 lamanouyang:有住所就是有户口不过中新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啊 没听说这个协议作废 应该暂时不会波及新加坡吧)不重复是指可抵扣吗?我记得有一条是拿新加坡的纳税证明回去,在缴税时可以抵扣这部分。例如在新加坡缴了100块人民币的税,回国要缴150,然后凭这个纳税证明,只需要再缴50就可以了[jubin (7-13 15:21,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9楼

不管什么国籍超过183 累计 就要交中国的税
海外这部分 有点神奇。 新加坡有这个好处
 
就是 你如果用有些方法成为了这里的tax resident 你可以退回一部分税。
 
我感觉意思是海外房产的收入 是不是也要交。 
新加坡是不拿回来就不用。 还是怎样的。
[小土 (7-13 15:37,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0楼

(引用 jubin:不重复是指可抵扣吗?我记得有一条是拿新加坡的纳税证明回去,在缴税时可以抵扣这部分。例如在新加坡缴了100块人民币的税,回国要缴150,...)去google一下协议不就明白了吗?《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二、由于第一款的规定,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个人,其
身份应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应认为仅是其永久性住所所在缔约国的居民;如果在
缔约国双方同时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
密切(重要利益中心)所在缔约国的居民;
(二)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无法确定,或者在缔约国
任何一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其有习惯性居处所在国的
居民;
[华新小号163 (7-13 15:48,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1楼

(引用 jubin:不重复是指可抵扣吗?我记得有一条是拿新加坡的纳税证明回去,在缴税时可以抵扣这部分。例如在新加坡缴了100块人民币的税,回国要缴150,...)看了一下 确实是可抵扣一、第一款规定了中国居民从新加坡取得所得在新加坡所交税款的抵免办法,即对中国居民的新加坡所得汇总中国国内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在中国的应纳税额,并对在新加坡已交税款不超过按中国国内税率计算的税额予以抵免。这种方法下,意味着中国政府承认中国居民来源于新加坡的某些所得由新加坡优先行使征税权,但并不承认其独占,即中国还要行使居民管辖权对本国居民从新加坡取得的所得征税,但允许该居民在新加坡所缴税额从其应向中国缴纳的税额中抵免。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lamanouyang (7-13 15:53,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2楼

(引用 maodouyumi:美国一直对海外公民征税)美国的话"可以接公民回家"么? [Sager (7-13 18:25,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3楼

(引用 凡人:所以拿了海外绿卡、按律注销户口,就不会被征税了吧毕竟户籍都没了……哪里来的有居所)拿了绿卡,没有必要注销户口,好像也没有人强制,只有换了国籍的,回国长期居住办理居住证才被要求注销户籍,不要看国内的乱七八糟新闻,很多自媒体对户籍,户口,国籍,都不清楚。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tiantang (7-14 8:08,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4楼

(引用 tiantang:拿了绿卡,没有必要注销户口,好像也没有人强制,只有换了国籍的,回国长期居住办理居住证才被要求注销户籍,不要看国内的乱七八糟新闻,...)看官网吧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凡人 (7-14 9:35,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5楼

(引用 凡人:看官网吧 ...)这个不用主动去,没有人知道你拿绿卡,除非主动去注销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tiantang (7-14 11:22,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6楼

(引用 tiantang:这个不用主动去,没有人知道你拿绿卡,除非主动去注销)各口岸边检都知道,因为签证类型只是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联网,或不愿联网罢了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andy99 (7-14 11:30,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7楼

这旧账每几年翻一次国内来的应该都知道中国的特色,政府没时间管你我这等小人物的杂事。法律法规上规定的不执行的多了去了。这事就是海外某些团体煽动海外国人侨胞的手段,到时间要攻击中国了就拿这事出来,没见他们07,13年的时候拉这个出来。[dera (7-14 11:46,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8楼

啥叫攻击海外侨民?楼主贴的2条新闻链接你看了嘛? 另外楼主已经有小伙伴被通知征税,一片怨言 [cking (7-14 12:06,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9楼

(引用 dera:这旧账每几年翻一次国内来的应该都知道中国的特色,政府没时间管你我这等小人物的杂事。法律法规上规定的不执行的多了去了。这事就是海外...)啥叫攻击海外侨民? ORZ 楼主贴的2条新闻链接你看了嘛? 另外楼主已经有小伙伴被通知征税, 一片怨言[cking (7-14 12:07,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40楼


<<始页  <上页   1  [2]  3  4  下页>  末页>> 
登录 | 首页 -> 华新鲜事 -> 狮城财经 | [刷新本页] | 切换到:传统版 / sForum